致39人遇難!佳樂苑小區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公佈 3名中管幹部被問責

來源:央視新聞

2024年1月24日15時22分,江西省新餘市渝水區佳樂苑小區臨街商住綜合樓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4352.84萬元。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江西新餘佳樂苑臨街店鋪“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

經國務院調查組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因涉事房主違法違規改變商住綜合樓地下一層用途用作出租經營,冷庫建設施工單位違規建設冷庫時起火,涉事建築先天存在防火分隔重大缺陷,教育培訓機構和賓館違規經營,屬地有關部門專業監管和行業管理失職缺位,地方黨委政府安全領導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江西新餘市渝水區一臨街店鋪發生火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要全力救治受傷人員,妥善做好遇難人員家屬安撫善後等工作。這是近期發生的又一起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要儘快查明原因,依法嚴肅追責,進行深刻反思。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深刻吸取教訓,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進一步壓實安全生產責任,認真排查隱患,狠抓工作落實,堅決遏制各類安全事故多發連發勢頭,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李強總理等領導同志作出批示,提出明確要求。根據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和李強總理要求,國務院副總理張國清率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現場指導事故處置工作。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經國務院批准,成立了由應急管理部牽頭,公安部、國家消防救援局、全國總工會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參加的國務院江西新餘佳樂苑臨街店鋪“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調查組。教育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也派員參加了相關工作。同時,邀請建築、消防、冷庫和靜電等有關方面的專家參與事故調查。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查閱資料、座談交流、詢問談話、現場勘驗、視頻分析、檢測鑑定、模擬試驗、專家論證等,查清了事故經過、發生原因等情況,查明瞭涉事房主和有關生產經營單位相關情況和責任,查明瞭地方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在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相關人員責任。同時,調查組堅持舉一反三,深入剖析了事故存在的主要問題,總結分析了事故主要教訓,提出了整改和防範措施建議。

調查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佳樂苑綜合樓地下一層違法違規建設冷庫,施工作業中使用聚氨酯泡沫填縫劑時釋放易燃氣體局部積聚達到可燃條件,在擠塑板上鋪設塑料薄膜時產生靜電放電點燃積聚的易燃氣體,迅即引燃聚氨酯泡沫、擠塑板等易燃可燃材料,產生大量有毒煙氣;

地下一層與一層共用的疏散樓梯防火分隔缺失,煙氣快速蔓延至二層;

位於二層的博弈教育教室外安裝了防盜網和廣告牌,正在培訓的學生無法及時有效逃生,造成人員傷亡擴大。

調查發現,豐華地產、新餘設計院、贛新建築公司、正大監理公司在涉事建築建設,豐華地產在人防工程報審報監,佰燴香批發部、凝霜製冷公司在地下一層冷庫建設、施工,涉事房主、博弈教育、聚馨源賓館在涉事建築出租、經營等方面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問題。 江西省、新餘市、渝水區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存在規劃建設源頭失守、排查整頓不力、監管制度有漏洞、消防驗收檢查走形式、專項整治走過場和教育培訓機構管理缺失等問題。

調查組按規定將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公職人員履職方面的問題等線索及相關材料,移交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事故追責問責審查調查組。

針對事故暴露的問題,調查組總結了五個方面的主要教訓:

只有消除羣衆身邊的安全隱患,才能把“兩個至上”落到實處;

只有深刻吸取教訓,才能避免重蹈覆轍;

只有嚴格落實安全責任,才能消除監管盲區漏洞;

只有盯緊基層末梢,才能防止小問題釀成大事故;

只有提高應急能力素質,才能關鍵時刻安全避險。

同時,提出五項整改和防範措施建 議:

要將“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轉化爲“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動力;

要加強冷庫全鏈條全生命週期安全管理;

要強化多業態混合經營等重點場所安全管理;

要認真紮實開展治本攻堅深化專項整治;

要着力提升基層單位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

3名中管幹部被問責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對江西省委常委、副省長任珠峰,江西省委常委、秘書長陳敏,江西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孫洪山在江西新餘佳樂苑臨街店鋪“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該事故是一起發生在羣衆身邊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該事故的發生是問題長期發展積累的結果,江西省和相關地方黨委、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不到位,對近年來發生的典型事故未深刻汲取教訓,對事故發生均負有責任。

任珠峰同志作爲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和分管人防部門、聯繫消防部門的省委常委、副省長,未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統籌推進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有欠缺,對人防部門排查整頓違法地下室不力、消防部門安全整治重部署輕落實等問題失管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應予嚴肅問責。

陳敏同志作爲分管住建部門的時任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未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對住建領域安全生產風險隱患發現不足、重視不夠,對住建部門長期未發現涉事建築違規問題、長期放任冷庫建設存在監管漏洞等問題失管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應予嚴肅問責。

孫洪山同志作爲分管教育部門的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未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對教育行業安全生產風險隱患發現不足、重視不夠,對教育部門在行業監管方面存在的問題失管失察,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應予嚴肅問責。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任珠峰同志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陳敏同志、孫洪山同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0人被立案、55名公職人員被問責

相關責任人被查處

記者近日從江西省有關部門獲悉,江西新餘佳樂苑臨街店鋪“1·24”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對搶險救援、善後處置、事故調查作出部署。江西省公安機關對涉嫌違法犯罪的10名涉案人員立案偵查。江西省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對事故中涉嫌違紀違法的55名公職人員進行嚴肅追責問責。

新餘凝霜製冷設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和根、新餘市渝水區佰燴香燒烤原料批發部實際經營者吳勇、新餘市博弈教育諮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柳金漢、新餘市渝水區佳樂苑小區臨街店鋪實際控制人陳建平和新餘市渝水區聚馨源賓館經營者張建生等10人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新餘市原人防辦主任鄧員清、新餘市消防救援支隊袁河大隊大隊長丁小榮、新餘市城鎮發展服務中心原正科級幹部龔宇新等3名公職人員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和職務犯罪,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其中鄧員清、龔宇新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同時,對事故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新餘市委、市政府,渝水區委、區政府,以及江西省和新餘市、渝水區教育、消防、人防、住房和城鄉建設、城管、公安等部門52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

其中,

給予新餘市委副書記、市長徐鴻,新餘市渝水區委書記劉穎豪,渝水區委副書記、區長簡華鋒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給予渝水區副區長王娟政務撤職處分;

給予渝水區袁河街道黨工委書記胡茂慶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黃斌華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

給予新餘市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曾先鋒,黨委委員、副局長郭志勇,渝水區教體局黨委書記、局長盧冬根,黨委委員、副局長李平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給予新餘市教育局發展規劃科科長何海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給予新餘市消防救援支隊支隊長龔俊輝,副支隊長葛大雁、趙旭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給予新餘市原公安消防支隊防火監督處工程師李小文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給予新餘市總工會黨組成員、副主席(新餘市原公安消防支隊特勤中隊中隊長)李敏華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給予新餘市國防動員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朱天文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給予新餘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林祥忠,渝水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副書記、住房保障和城鎮發展服務中心主任宋平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給予新餘市自然資源局二級調研員黃紅陽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

給予新餘市城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黃華斌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給予新餘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天工路派出所所長周志榮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派出所原民警曾菊平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降低退休待遇。

對其他相關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值班編輯:龍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