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澳關係回暖 陸商務部:明起解除對澳洲酒類反傾銷和反補貼關稅
大陸商務部28日下午宣佈,經複審裁定,鑑於中國相關葡萄酒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對原產於澳大利亞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已無必要。(美聯社)
中澳關係再「回暖」,大陸商務部28日下午表示,經複審裁定,鑑於中國相關葡萄酒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已無必要。故大陸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建議作出決定,自2024年3月29日起,終止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終止徵收反傾銷稅後,不徵收反補貼稅。
據大陸商務部網消息,大陸商務部貿易救濟局發出公告,2021年3月26日,商務部發布2021年第6號和第7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爲避免雙重徵稅,不徵收反補貼稅。反傾銷稅實施期間自2021年3月28日起5年。
但在2023年11月30日,應澳洲葡萄和葡萄酒協會申請,商務部發布2023年第52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必要性進行復審。經過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四十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商務部作出複審裁定。
公告表示,經商務部複審裁定,鑑於中國相關葡萄酒市場情況發生變化,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已無必要。
至於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方面,公告提到,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五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商務部向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提出取消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的建議,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商務部的建議作出決定,自2024年3月29日起,終止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終止徵收反傾銷稅後,不徵收反補貼稅。
澳洲自2020年對中國進行新冠病毒溯源調查後,雙方關係隨即降至冰點。隨後,北京又先後對澳洲大麥加徵高達80%關稅,又對澳洲木材、棉花和銅等實施制裁及其它貿易限制措施,估計約造成澳洲約200億美元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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