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陳水扁護航鄭文燦 貪汙犯獵巫女法官?

前總統陳水扁在臉書上貼文指出,扁案與燦案的檢方抗告案,高院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個法官,當事法官郭豫珍迴應用平常心看待。圖/讀者提供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嫌收賄,被裁定收押2個月。身爲「涉貪大師兄」的前總統陳水扁昨在臉書發文,天底下就是有這麼巧合的事,網友傳來扁案與燦案的檢方抗告案,高院發回更裁都是同一個法官郭豫珍,「喜歡穿旗袍的那位女法官」。在民進黨政府縱容下,陳水扁多年累積的羈押、抗告經驗異於常人,甚至締造「保外就醫趴趴走」特例,難怪敢以過來人身分公然技術指導、點名獵巫女法官。

鄭文燦涉貪案經高院二度發回更裁,桃院第三度開羈押庭後,法官日前裁定收押禁見。桃院新聞稿明白指出,鄭文燦7月5日應訊前的當日上午就以LINE傳送訊息給秘書,內容與被告應訊時答辯方向相同,可見鄭於應訊前已有管道得知偵辦內容,顯有串證疑慮;且鄭文燦涉犯7年以上重罪,逃亡、串證或滅證的可能性高,鄭具有相當的政商人脈與資歷,具有更高的逃匿能力,加上鄭否認犯行,有躲避罪責的動機。

桃院裁定收押的理由舉證歷歷,陳水扁視而不見,卻刻意獵巫法官,蓄意護航鄭文燦;扁還特別點名「喜歡穿旗袍的那位女法官」,似乎有意無意將「旗袍」與「中國服飾」導向政治連結。被點名的女法官郭豫珍今天接受本報訪問時僅淡淡迴應說,她平常心看待每個案件,在高院遇到這類案件很平常。陳水扁意在言外,女法官四兩撥千斤,但網友已血流成河。

反觀陳水扁2008年卸任後涉及10大收賄弊案遭判刑20年,還有多件官司因扁健康因素被凍結審理。臺北地檢署日前指出,扁案沒收犯罪所得及併科罰金累計超過11億元,而扁家在瑞士帳戶還約有4.5億元被凍結,要等到我方案件結果出爐才聲請返還。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直言,「陳水扁不是政治犯,是100%貪污犯」。

陳水扁2015年保外就醫至今,多次出席造勢活動、嗆聲政府,更幫女兒打官司,不僅視司法如無物,還不斷締造「保外就醫」的空前紀錄。前總統蔡英文卸任前一度傳出將特赦阿扁,最後空穴來風,卻把燙手山芋丟到賴清德總統手上。特赦不利後,扁多次點評時政,更特別關心臺南、高雄市長選舉,他還公開邀請有意參選市長的民進黨立委陳亭妃、邱議瑩上廣播節目,貫徹「衝突、妥協、進步」三部曲,明目張膽發揮對民進黨和賴清德的「實質影響力」。

總統府前副秘書長陳哲男昔日貪污定讞,當時總統陳水扁曾追回陳哲男的「二等景星勳章」和「二等卿雲勳章」,扁並對外表示至爲震怒與痛心,痛批陳哲男違反公務員最基本準則及辜負長官託付。陳水扁曾以卸任元首身分領取「採玉大勳章」,根據「勳章條例」規定,因犯罪褫奪公權者,應繳回採玉大勳章,但總統府至今未追回;鄭文燦卸任行政院副院長前曾獲蔡英文頒發「一等景星勳章」,感謝他對國家的貢獻與付出,也被輿論要求討回。

陳哲男已繳回勳章,陳水扁和鄭文燦仍有勳章護體;如今看來,因爲阿扁和燦哥的「貢獻」,讓國家最高勳章宛如最大污點。若任憑貪污犯持續踐踏司法,無疑是賴政府的最大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