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天津8個區行政區域界線將變更!

(原標題重磅天津8個區行政區域界線將變更!)

12月8日,天津政務網站消息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覆,同意變更部分行政區域界線,涉及西青區、南開區紅橋區河西區津南區、河東區、東麗區、河北區

津南區與河西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變更

津南區與河西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批覆

津南區、河西區人民政府:

《津南區人民政府 河西區人民政府關於變更兩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津南政報〔2020〕26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變更津南區、河西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變更行政區域界線工作要嚴格按照《津南區人民政府 河西區人民政府關於變更兩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中的變更方案組織實施。

二、津南區、河西區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區劃管理條例》、《行政區劃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告行政區劃變更信息,在行政區劃變更完成時限內完成勘界工作,按時上報完成行政區劃變更情況報告。津南區、河西區民政部門要在規定時限內更新行政區劃圖標準樣圖,按照地圖管理有關規定報市民政局審覈通過後向社會公佈。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5日

東麗區與河北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變更

東麗區與河北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批覆

東麗區、河北區人民政府:

《東麗區人民政府 河北區人民政府關於變更兩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東麗政請〔2020〕3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變更東麗區、河北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變更行政區域界線工作要嚴格按照《東麗區人民政府 河北區人民政府關於變更兩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中的變更方案組織實施。

二、東麗區、河北區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區劃管理條例》、《行政區劃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告行政區劃變更信息,在行政區劃變更完成時限內完成勘界工作,按時上報完成行政區劃變更情況報告。東麗區、河北區民政部門要在規定時限內更新行政區劃圖標準樣圖,按照地圖管理有關規定報市民政局審覈通過後向社會公佈。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5日

西青區與河西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變更

西青區與河西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批覆

西青區、河西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關於變更兩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西青政請〔2020〕2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變更西青區、河西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變更行政區域界線工作要嚴格按照《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河西區人民政府關於變更兩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中的變更方案組織實施。

二、西青區、河西區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區劃管理條例》、《行政區劃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告行政區劃變更信息,在行政區劃變更完成時限內完成勘界工作,按時上報完成行政區劃變更情況報告。西青區、河西區民政部門要在規定時限內更新行政區劃圖標準樣圖,按照地圖管理有關規定報市民政局審覈通過後向社會公佈。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5日

西青區與紅橋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變更

西青區與紅橋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批覆

西青區、紅橋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關於變更兩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西青政請〔2020〕2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變更西青區、紅橋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變更行政區域界線工作要嚴格按照《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政府關於變更兩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中的變更方案組織實施。

二、西青區、紅橋區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區劃管理條例》、《行政區劃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告行政區劃變更信息,在行政區劃變更完成時限內完成勘界工作,按時上報完成行政區劃變更情況報告。西青區、紅橋區民政部門要在規定時限內更新行政區劃圖標準樣圖,按照地圖管理有關規定報市民政局審覈通過後向社會公佈。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5日

西青區與南開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變更

西青區與南開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批覆

西青區、南開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政府關於變更兩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西青政請〔2020〕28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變更西青區、南開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變更行政區域界線工作要嚴格按照《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政府關於變更兩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中的變更方案組織實施。

二、西青區、南開區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區劃管理條例》、《行政區劃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告行政區劃變更信息,在行政區劃變更完成時限內完成勘界工作,按時上報完成行政區劃變更情況報告。西青區、南開區民政部門要在規定時限內更新行政區劃圖標準樣圖,按照地圖管理有關規定報市民政局審覈通過後向社會公佈。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5日

河東區與東麗區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變更

河東區與東麗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批覆

河東區、東麗區人民政府:

《河東區人民政府 東麗區人民政府關於變更兩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河東政報〔2020〕10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變更河東區、東麗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變更行政區域界線工作要嚴格按照《河東區人民政府 東麗區人民政府關於變更兩區部分行政區域界線的請示》中的變更方案組織實施。

二、河東區、東麗區人民政府要按照《行政區劃管理條例》、《行政區劃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規定,及時向社會公告行政區劃變更信息,在行政區劃變更完成時限內完成勘界工作,按時上報完成行政區劃變更情況報告。河東區、東麗區民政部門要在規定時限內更新行政區劃圖標準樣圖,按照地圖管理有關規定報市民政局審覈通過後向社會公佈。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