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橫失蹤男將吃妨害公務官司 靠精神問題減刑?律師:很難!
▲邱男闖過中橫管制站,困山40天獲救後,警方要辦他妨害公務,律師認爲他可能已犯多條法律。(圖/記者白珈陽翻攝,下同)
新竹邱姓男子於11月間,硬闖臺中中橫公路管制站一路狂奔,消失40天后於15日獲救,但先前行爲涉犯妨害公務,分局聲明等他好了就辦;律師林晉佑認爲,邱男面對公務員攔阻硬闖,恐已涉犯妨害公務罪,但律師範振中指出,得看邱男是否有對公務員施暴的犯意才能確定,至於邱男是否能靠主張精神問題減刑,林律師以實務角度切入,認爲「很難」。
邱男於11月6日,騎機車硬闖中橫便道德基管制站,面對人員攔阻,僅呼喊「我後面有歹徒啊!」,隨即向前狂奔消失了40天,直到15日,才被上山打獵的民衆發現倒在山谷;邱男雖幸運獲救,但和平分局表示,等邱男康復就要找他來做筆錄,依妨害公務罪嫌函送。
律師林晉佑認爲,邱男不顧管制站人員阻止衝撞,已涉犯妨害公務罪中,「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最重可處3年徒刑,若還有撞壞護欄等物,則另犯「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
林律師指出,若邱男想主張精神問題爭取減刑,依目前司法精神醫學見解,通常會參考他先前病歷,以及行爲前、後12小時(共24小時)的狀態,若能佐證邱男精神問題的證據不足,主張成立的機會很低,另外,由於邱男闖關後,消失整整40天,即使邱男有精神問題,之後鑑定也未必能確定,邱男行爲當下是受此影響,再加上檢方經費普遍不足,等到法院送鑑定時,距離邱男闖關已有相當時間,「以實務來看,邱男想靠主張精神問題減刑,很難」。
律師範振中認爲,是否涉犯妨害公務,首先要確定攔下邱男的人,是否具法律上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身分,至於闖關是否涉犯妨害公務,還要看他當下有無對公務員施暴的犯意,「有些判例中,被告行爲時可能一時情緒、不是針對公務員,或無法辨識公務員身分等狀況,在妨害公務部分無罪」。
範律師表示,但邱男騎機車硬闖,若過程中造成他人受傷落跑,涉犯肇事逃逸,撞壞東西犯毀損,至於精神狀況的主張,則須仰賴專業機構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