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大火空汙 臺電500萬罰單撤銷

臺電臺中火力發電廠煤炭輸送帶2021年6月起火,臺中市環保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處臺電500萬元罰鍰。臺電提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日前認定,原處分未依空污裁罰基準開罰,沒有具體的說明,也欠缺相關證明,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由臺中市府重爲處分。 圖/讀者提供

臺電臺中火力發電廠煤炭輸送帶二○二一年六月起火,燃燒煤炭產生的異味與明顯粒狀物的黑煙嚴重影響空氣品質,臺中市環保局依空污法,開罰臺電五百萬元、電廠廠長參加環境講習八小時。臺電提行政訴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但最高法院認爲臺電雖違規,臺中市政府卻以錯誤的條款開罰,是裁量怠惰,昨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

中市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將依據判決內容,另爲適法之處分,但最近全國各地火災導致空污事件,行政法院或訴願委員會等機關的決定結果,不一定支持環保行政機關的主張,將建議環境部對火災導致的空污事件,能依造成的污染規模依比例原則訂定處分的裁罰基準;另希望對導致火災的原因,能根據火場鑑定報告,做爲空污法處分依據。

中市環保局二○二一年查獲臺電中火麗水廠區的煤炭輸送帶因運輸過程起火燃燒,產生大量黑煙明顯粒狀物、異味,嚴重影響附近空氣品質,依空污法開罰臺電五百萬元。臺電不服處分,認爲未違反空污法規,且裁罰金額有違比例原則,提訴願遭駁回,提行政訴訟。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定,中市環保局以中火違反空污法第卅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開罰,然而卻未採空污裁罰準則所定公式計算裁罰額度,也沒有具體說明,欠缺相關證明,裁量怠惰,因此撤銷訴願決定及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