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啟彈劾陳宗彥?原調查監委王美玉:依相關規定處理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案經南檢重啓調查後,認定陳接受2次免費性招待,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案經南檢重啓調查後,認定陳接受2次免費性招待,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依法宣告褫奪公權,在野黨也要求監院重啓彈劾程序。該案原調查監委王美玉今天表示,監察院有一定程序跟相關規定,根據相關法規規定,看怎麼處理再研究,目前沒有定見,還要和其他監委討論。
檢方指出,陳宗彥任職民政局長期間,連姓、王姓業者於2013年5、6月向陳詢問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法規,陳答覆及允諾協助處理。
王姓業者於同年12月15日晚間以LINE傳送「明天送經發局籤核,若能縮短經發局跑流程時間最好」、「配合變更登記」等訊息給陳宗彥,陳宗彥隔天指示民政局辦公室助理向經發局詢問該案處理進度,再以LINE向王回報「已請經發加速,後續消防也會追」、「經發已處理好」。
檢方追出陳宗彥因受連、王業者請託,並接受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提供性招待共兩次。此外,連、王並媒介「天上人間酒店」等酒店女服務生與陳宗彥性交易共10次,每次向陳宗彥收取性交易費用1萬2千元,並與酒店女服務生對分。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涉嫌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案經南檢重啓調查後,認定陳接受2次免費性招待,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在野黨也要求監院重啓彈劾程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