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警掃黑 查獲鎮暴槍、29人到案
警查獲改造手槍2枝、武士刀2把、金屬伸縮甩棍4支、鋁棒3支、電擊棒3支、空氣槍、玩具槍、鎮暴槍、蝴蝶刀等贓證物。(臺中市警察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市警局自1月28日起至2月3日止爲期7日,執行掃黑,共計檢肅治平專案目標4人、組織共犯25名成員到案,並查獲改造手槍2枝、武士刀2把、金屬伸縮甩棍4支、鋁棒3支、電擊棒3支、空氣槍、玩具槍、鎮暴槍、蝴蝶刀等贓證物,檢警合作有效打擊黑道幫派勢力。
刑事警察大隊第3偵查隊指出,廖姓男子於去年間與相關被害人共同經營某公司,然管理模式系以黑道方式經營,如遇有員工做錯事或欲提離職,即會糾衆毆打員工或揚言對其家屬不利,另外吸收及招攬成員以擴大勢力,讓被害人敢怒而不敢言。
刑事警察大隊第4偵查隊表示,林姓男去年間與相關被害人因財務問題,藉勢藉端恐嚇被害人取財。爲了達到目的,不惜以任何暴力、威脅手段脅迫相關被害人等乖乖就範,甚至要脅性命做爲代價。本次掃黑專案,有效打擊是類暴力組織橫行囂張氣燄。
太平分局於2月3日查獲以張姓嫌犯爲首及共犯12人之暴力集團,該集團首腦張嫌以敲詐、恐嚇等名目成立犯罪組織,縱橫臺中各地區吸收年輕成員加入,並從事相關不法行爲而獲利,惟當中只要有成員不聽從,或是欲脫離該犯罪集團,即會遭遇到毆打、暴力等對待,使被害人不敢反抗。
霧峰分局於2月1日查獲李姓犯嫌及共犯4人之暴力集團,與被害人有財務糾紛產生嫌隙,經李嫌等人策劃下,教唆小弟到被害人住處開槍,案經霧峰分局數月不眠不休之偵查,循線查獲幕後主使者李嫌及相關組織成員。
臺中市警察局指出,針對轄區內聚衆鬥毆案件,均逐案列管並以「嚴查究辦」原則,積極朝組織犯罪搜報查辦,清剿幫派所依附或寄生之不法行業,斷絕賴以生存各項金流,瓦解危害治安幫派組合,投入110年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讓市民安心過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