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專欄:林祖嘉》農林22條是臺灣農業轉型的契機
上週大陸提出「關於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即所謂的《農林22條》,在臺引起討論,一方面是因爲大陸不久前才暫時停止臺灣鳳梨進口,現在又突然推出此一開放政策,顯得有些突兀;另一方面,大陸市場是臺灣農產品最主要的出口市場,因此對《農林22條》的內容可以說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
但是,對於民進黨政府而言,對岸的任何做法都是有政治算計的,所以標準迴應就是:「明則惠臺,實則利中」與「口惠而實不至」等等。其實對於政府部門這種制式的反應覺得很可惜,雖然大陸可能有陽謀,但是如果我們能夠提出一些較善意的迴應,也許雙方可以因此啓動接觸,而不至於讓兩岸關係一直冰凍,看不到任何解凍的機會。
首先,《農林22條》有幾個主要重點,一個是讓臺資農業企業可以取得土地經濟權及流轉權,並參與大陸各地區農業合作區的開發,也就是與大陸人民享有同等待遇。其次,臺資農業企業可以發行債券、享有購地和購置機械設備的貸款補助等等,在金融方面的各項協助。最後,鼓勵臺資企業申請植物新品種權、參與新農機設備研發、參與農業產品設立標準等等。
上述各項措施中,對於臺資農業企業都提供了很多機會,相信有不少農業從業人員會有興趣參與。對臺灣而言最敏感的當然是最後一部分的植物新品種權及標準設立,因爲很多人擔心,臺資企業把農業技術帶過去,大陸競爭力起來之後,長期下來就會搶走臺灣產品的市場。這種擔心很自然,而且很多產業技術移轉確實在國際投資行爲中都會出現,但是通常國際投資不會因此而停止,比較好的方法應該是把這些技術移轉納入管理,包括技術保護或是收取技轉權利金等等,這纔是正確的方式。
筆者多年前曾赴大陸武漢參訪一個大規模國家級農場,看到他們邀請臺灣農業專家教導他們種植蕃茄。在臺灣專家的協助下,該農場的農人種出許多非常肥美的大蕃茄,但是他們用的種子是從臺灣進口的;也就是說,臺灣賺取的是生產種子的利潤。如果當時臺灣能夠保有生產種子的專利權的話,長期下來臺灣的農業就可以多一筆龐大的收入。
其實臺灣的農業技術在許多層面都領先大陸很多,因此我們應該是有組織與計劃的與大陸合作,然後得以享有更多的農業技術利潤,而不是隻單單享有農產品出口到大陸的利益而已,因爲臺灣的土地有限,生產成本也遠高於大陸,如果只依賴農產品銷售到大陸,能賺到的利益其實是非常有限的。然而,新品種的開放與技術移轉需要更多的保護與協商,如此各種利益才能長期且有效的被保護。因此如果政府夠利用這一次《農林22條》的機會,讓臺灣的農業技術有規範有秩序的技轉,這才能長期保護臺灣農業的發展。當然,這需要兩岸政府部門的交流、協商,甚至簽署協議纔有可能達成。
兩岸如何維持一個良好的關係還是一個基本的要件。而大陸推出的《農林22條》符合大陸在十四五規畫中的基本原則,即「保障臺商在大陸享有同等待遇,及持續出臺惠臺利民政策措施」等。政府應該把這些措施看成是一個善意的作爲,就像當時鳳梨被禁時,該措施基本上是符合WTO規範的,因爲臺灣鳳梨的確是有介殼蟲,因此被大陸暫時禁止出口。不久之後,日本禁止臺蕉進口,也是因爲日本檢驗出臺蕉含有不合規定的殘留農藥,這也符合WTO規範。如果政府不用政治化處理的話,對於兩種農產品被禁就應該採取同樣的反應纔對。
最後我們要說是的,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曾說「危機不如商機」,而我們認爲《農林22條》就是一個機會。兩岸要改善關係,必須積沙成塔,一點一點的釋出善意,慢慢的灌溉,種子才能發芽成長。如果彼此把對方的任何動作都當成敵意,雙方形成敵意螺旋,兩岸關係就很難有春暖花開的一天。
(作者爲政大經濟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