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投公司標售孫公司黨產會不準 行政爭訟結果出爐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本報資料照片)
中投公司遭黨產會認定爲國民黨附隨組織後,向其申請其名下欣光華公司所持有100%轉投資的孫公司中投BVI公司所持有的臺貿公司全部股權,但遭到否準,經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中投申許可辦理公開標售股權不合法,判決駁回。可上訴。
黨產會在2016年11月2日作成處分書,認定中投是國民黨之附隨組織,中投全部股權爲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並命國民黨移轉其所持有之原告全部股權爲中華民國所有。
中投在2017年9月8日向黨產會申請許可公開標售其名下100%控股之欣光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100%股權之孫公司、中投BVI,所持有之日本臺貿公司全部股權,而臺貿公司之主要資產爲位於日本東京都港區之東京貿易大樓,但黨產會否準申請,中投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爲,中投依據《黨產條例》規定,申請黨產會許可辦理公開標售孫公司股權,不符合法定要件,黨產會處分否準中投的申請,於法並無不合,判決駁回中投的訴訟,維持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