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男友家「被討18000元房貸」當作房租!全場搖頭:頂多付水電費
▲男友要原PO一起扛房貸。(示意圖/記者許凱彰攝)
記者施怡妏/綜合報導
許多感情甜蜜的情侶,會爲了有更多時間相處,而考慮與另一半住在一起,一名女網友表示,男友在交往錢就買了一間房,目前正在繳房貸,交往後兩人同居,男友提出每月給18000元,當作是房租錢,原PO求問「要答應嗎?」對此,網友全搖頭,「18000太多,寧願在外面租」。
女網友在Dcard發文,「住男友家裡,但他要跟我收房租,覺得我要答應嗎?」男友買了一間房子,正在繳貸款,兩人交往後,她搬入男友家中同居。然而,男友提到因爲有房貸要繳納,希望她能夠分擔每月18000元,當作是付租金,「大家覺得如何?要答應嗎?」
貼文曝光,網友認爲太貴,1萬8千元不如去外面租房,「房租太貴了吧,結婚後房子共同持有幫忙繳一半我覺得合理,但現在只是女朋友,妳還是去別的地方住,還不用1萬8,他只是要找一個幫忙繳房貸的人吧」、「還是搬出去住吧,我覺得有自己的空間很棒」、「他的房子,你有使用權,但他帶任何人回來都不用經過你的同意,他可以把鑰匙給他的爸媽或兄弟姊妹,隨時開門進來,基於這點,我會覺得沒有安全感」。
網友指出,還沒結婚前,頂多幫忙出水電費、多做家事,「花1萬8有點貴,要不要看一下附近租屋行情?沒結婚覺得頂多付水電網路瓦斯之類,或生活用品、家事你多負擔一些這樣」、「同居繳點房租、做些家事滿合理,但18000也太貴,還不如自己在外面住」、「有幫忙一起打掃,或是買一些生活日用品,我覺得這樣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