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爆曾經跟蕭亞軒交往 男模黃子齊判賠35萬元
男模黃子齊(本名黃建耀)接受《時報週刊》李姓記者採訪時,自稱曾與藝人蕭亞軒(如下圖資料照片,記者田暐瑋攝)交往,週刊因而於2012年4月刊出以《前男友:蕭亞軒爲柯震東甩我》爲題的報導;蕭不滿黃男亂爆料,訴請賠償,臺北地方法院判黃鬚賠償35萬元。
蕭亞軒表示,自己根本不認識黃建耀,更不可能跟他交往,而且經紀公司已經否認黃男所說之內容,《時報週刊》的報導會讓外界以爲她交友複雜,貶損其清新、良好形象,所以請求黃男、李姓記者與週刊賠償。
黃建耀則說,自己跟蕭亞軒都是藝人,很多行爲都是一般民衆茶餘飯後的話題,應可受公評,他只是說明兩人交往、互動情形,並表達主觀意見和評論,且蕭出道起就有許多緋聞,並沒有因爲該報導使其形象受損。
臺北地院審理認爲,週刊報導內容大多是黃建耀敘述跟蕭亞軒的交往過程,無關個人意見及評論,且他提不出曾跟蕭交往的證明,接受採訪時說的內容確實容易令社會大衆對蕭有負面評價。
臺北地院判黃建耀要賠精神慰撫金35萬元,還得在報紙刊登道歉聲明;至於李姓記者則因爲有查證,也有把蕭亞軒經紀公司的說法平衡報導,所以北院判李跟《時報週刊》不用賠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