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頭盼輕判 三球星仍喊無罪
最慘莫過沒球打 ▲▲高等法院3日審理職棒假球案,前球星陳致遠(上右)、蔡豐安(上左)、張誌家(下)出庭都否認打假球;張誌家嘆氣表示「兩年多沒球可打,最慘就是這樣。」(陳志源攝)
高等法院3日審理職棒假球案,前球星陳致遠(上右)、蔡豐安(上左)、張誌家(下)出庭都否認打假球;張誌家嘆氣表示「兩年多沒球可打,最慘就是這樣。」(陳志源攝)
高等法院3日審理職棒假球案,前球星陳致遠(上右)、蔡豐安(上左)、張誌家(下)出庭都否認打假球;張誌家嘆氣表示「兩年多沒球可打,最慘就是這樣。」(陳志源攝)
中職假球案高院三日上午首度開庭。張誌家、陳致遠、蔡豐安等中職前球星和綁球集團首謀前臺南市議長吳健保都當庭喊冤,而本已認罪的組頭「雨刷」蔡政宜等人,則希望二審再輕判。庭訊結束,陳致遠戴口罩快閃上車,張誌家強調已兩年多沒球打,最慘就是這樣,因中信鯨假球案判刑定讞已入監的吳健保則被送回南監。
張誌家被質疑和蔡政宜不當接觸還借兩百卅萬買車,他說認識時不知蔡是組頭,自己只是愛玩關於車上的東西,他強調在日本就已沒球打,怎可能爲了那些錢再打假球。
九十八年中華職棒五度爆發簽賭案,組頭蔡政宜涉透過前兄弟象球員莊侑霖(原名莊宏亮)、前La New熊球員黃俊中當白手套,用金錢、酒色利誘現役球員,以操控比賽、從地下賭盤中賺取暴利,前南市議長吳健保涉以暴力威脅、金錢利誘球員打假球。
一審板院判陳致遠二年六月、張誌家二年二月、蔡豐安一年、吳健保七年徒刑、蔡政宜三年十月(得易科)、莊侑霖三年二月(得易科),併科罰金六百萬元至一千萬元,得易科勞役。六人與另八名被告上訴,檢方則以判太輕上訴。
昨天是農曆元月十二,十四人年還沒過完,就在春雨中首度到高院出庭。除了已認罪蔡政宜、莊侑霖請求輕判,陳致遠、張誌家、蔡豐安和吳健保等人都主張無罪;蔡豐安說「我沒有做出任何對不起社會大衆的事」,吳健保則大喊「我是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