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五年多來檢察機關對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訴、再審檢察建議2781件

封面新聞記者 代睿

11月5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上作關於人民檢察院行政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顯示,檢察機關強化行政生效裁判監督,2019年1月至今年9月,依法提出抗訴、再審檢察建議2781件。

報告指出,行政訴訟監督是行政檢察工作的重心。檢察機關全面貫徹行政訴訟法,依法對行政訴訟和執行活動實行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近年來,當事人不服法院行政生效裁判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案件明顯增加。2019年至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8.7萬件,是前五年的2.9倍,年均上升22%;今年前九個月受理1.8萬件,同比基本持平。2023年以來,一半以上省級檢察院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數量超過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件。檢察機關依法全面審查、加強調查覈實,對認爲確有錯誤的行政生效裁判,以抗訴、再審檢察建議監督法院啓動再審;對認爲裁判正確的,依法作出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維護裁判公信力,同步做好釋法說理工作。

報告顯示,2019年1月至今年9月,依法提出抗訴、再審檢察建議2781件,法院已審結1393件,其中改判、發回重審、調解及和解撤訴1041件,改變率74.7%。最高檢向最高法提出抗訴59件,法院已審結28件,改變率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