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二休二特休3天變1天?苗縣勞青處:無違法
苗栗縣勞青處日前舉辦職場安全健康周,輔導企業與民衆經營友善勞資環境。(勞青處提供)
苗栗縣勞青處日前舉辦職場安全健康周,輔導企業與民衆經營友善勞資環境。(勞青處提供)
每年5月1日爲勞動節,是勞工專屬的休假日,但說到「勞工權益」有人因不諳法規白白吃虧,也有人誤解法令鬧出笑話,苗栗縣政府勞青處指出,依據勞動檢查案數比例分析,最大宗的檢舉案以「加班費沒給」、「違反七休一」佔約5成,營造友善勞資關係成爲首要之務。
有民衆投訴在竹南1間電子廠工作近1年,前日要請「特休假」時發現原本的3天法定特休假,竟濃縮至1天並以小時計算,氣得向主管抗議卻獲得「依法辦理」的迴應,勞資關係科科長李明芳指出,企業行爲的確無違法之虞,該案例屬變形工時,民衆以爲消失的特休假其實平均在當月的休假日。
李明芳表示,許多科技業以「做二休二」或「做四休二」等方式挪移工時,以做二休二的案例來看,該員工雖日工時達12小時,但每月有14到15天的休假空班日,等於將一週40小時的基本工時,挪移集中上完,故特休假算法仍以基本工時1天8小時計算。
李明芳說,特休假是企業給勞工的帶薪假,此案例3天特休假算起來剛好總時數爲24小時,也就一般人認爲的1天,眼看3天變1天,民衆認爲安排長假較困難,但變形工時本就比一般人更多休假日,消失的特休其實已悄悄分佈在當月休假日中。
勞青處長彭德俊表示,無論是勞資糾紛或法規上的疑慮,民衆可撥打1999或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爲營造友善勞資環境,勞資關係科每月到各鄉鎮辦理教育宣導,鼓勵企業打造友善勞動場域,並讓勞工朋友更熟悉法規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