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就曾駕「R22直升機」遭逮!55歲陳嫌起底 是桃園地方仕紳
新北市9月中旬傳出一架R22型直升機於淡水機試飛,還一度試圖在「海中天」董座豪宅後院降落。案經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與專案小組徹夜偵辦,今拘提直升機駕駛、55歲的陳男到案。據瞭解,陳男並非首次犯案,多年前陳因個人愛好,透過未合法管道購買R22輕型直升機,並於2008年未經登記許可即升空試飛,當時還遭判有期徒刑2月,易科罰金6萬元,不料此次陳又於淡水試航,今遭逮後也將面臨刑責,依據《民航法》規定,航空器與駕駛違法部分,各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民衆目擊該架R22直升機於淡水上空盤旋。(圖/民衆提供)
9月中旬,有目擊民衆將影片PO上網路,只見一架白色直升機低空盤旋,甚至還一度試圖降落在「海中天」董座豪宅後院;董娘王太太也急忙現身澄清,表示該架直升機非自家所有,當天見到直升機飛進後院後也相當傻眼,女兒還與駕駛對視將近10秒,最後直升機並未落地,而是起身轉彎往淡水河方向飛去。
影片曝光後立即引起民航局重視,經過濾相關影帶資訊後,確認該架航空器爲Robinson-R22機型,目前國內並無合法管道引進,雖然過去此一機型曾有一架合法登記,但該航空器適航證、與人員檢定證均已於2012年底失效,換言之,目前國內並無可合法飛航的R22直升機,也未有人員取得檢定證,因此此次事件人、機均屬違法。
依據《民航法》第103及104條,航空器違法部分,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駕駛違法部分,同樣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案經士檢檢察官及專案小組徹夜偵辦,經分析追查後,確認該架直升機爲陳嫌所有,檢方立即開立拘票,並指揮刑事警察局偵三大隊會同桃園龜山分局、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警方前往拘提。昨(8日)晚間,警方前往陳嫌桃園住處逮人,陳第一時間還否認,直到凌晨時分,警方於龜山一處鐵皮屋內查獲該架直升機,並由民航局協助查扣後,陳才坦承犯案。
據瞭解,陳嫌爲桃園知名地方仕紳,購入該架R22直升機後,即藏匿在鐵皮屋中,今遭查獲後,該機已被扣回松山機場,同時陳嫌也遭拘提到案;而機上乘客、及另名友人則作爲證人傳喚到案說明。經初步瞭解,陳男系因個人愛好而透過未合法管道購入該架R22直升機,且陳嫌也非首次觸犯《民航法》,2008年陳嫌曾駕駛R-22直升機違法升空,行經宜蘭礁溪時還因天氣因素迫降於某飯店停車場,因此遭逮,當時宜蘭地方法院簡易庭審酌後,僅判陳嫌有期徒刑2月,易科罰金新臺幣6萬元,直升機發還並未沒入,不料此次陳又再度於淡水非法試航,後續也將面臨刑責。
▼該架直升機還一度試圖於「海中天」董座豪宅後院降落。(圖/翻攝自細說淡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