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沒身分證被拒登機 雄獅未告知判賠28萬
清華大學財經系教授張焯然去年暑假想帶一家4口出國,花了14萬元報名雄獅旅行社的關島6日遊,結果到了機場,因爲雄獅沒有告知12歲小孩需辦身分證,導致他的小孩無法登機,行程取消,他氣得一狀告上法院,現在臺北地院認定雄獅疏失,須賠償28.4萬元。
乘風破浪,搭着百萬遊艇出發浮潛去,清澈的海底風光令人驚豔,五彩繽紛的熱帶魚就在你身邊,有人說來關島和熱帶魚共遊,這樣的享受一生一定要有一次。張焯然去年6月在網路上報名雄獅的「關島5+1日光芒四射旅遊團」,一家4口花了14萬2千元,結果7月19日到機場準備出發,12歲的小孩卻因爲沒身分證被攔下來。
行前說明書有註明「關島入境成人帶護照及身分證,孩童(12歲以下)攜帶戶口名簿」,因張小孩剛滿12歲,沒有身分證,也未成年,張特別詢問旅行社,業務員迴應「有身分證帶身分證,沒有身分證帶戶口名簿」,但未明確告知滿12歲小孩需辦身分證。
張焯然一家取消取行程,敗興而歸,氣得一狀告上法院。據悉,臺灣出境不需要看身分證,而是看入境的國家規定。打開雄獅關島網頁,上頭寫着14歲(含14歲)請攜帶護照正本及身份證,照理來說張12歲的小孩可以登機纔對,但詢問雄獅才知道,原來去年7月關島對中華民國國民入境免簽證專案,是規定12歲入境需帶身分證,直到今年1月中才改成14歲。
雄獅澄清,沒有刻意不提供正確資訊,對於張焯然一家人深感遺憾。不過,雙方賠償金額協調不成,現在北院審理後判雄獅敗訴,須賠償張28萬4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