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男生日煩悶 蝴蝶刀「隨機割喉」殺殘障司機遭判死
▲張姓男子遭捕後,於案發地還原現場。(圖/翻攝自《南通那些事兒》微博,下同)
江蘇南通一名河南張姓男子於23歲生日當天心情苦悶,隨機對一名31歲的殘障三輪車司機痛下毒手,用隨身攜帶的蝴蝶刀割破被害者喉嚨,使其失血過多慘死血泊。據《人民法院報》報導,法院7日作出一審判決,依故意殺人罪判處張姓男子死刑,並需賠償被害者家屬43600元人民幣(約19萬新臺幣)。
據報導,張男只有小學五年級學歷,曾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12年12月出獄,多年來以打零工維生,後於2016年8月3日生日當天,他在家覺得煩躁,於是出外閒晃想「找人打一頓泄憤」,隨後於案發當晚,看到被害者宋姓殘障人士駕駛三輪車經過,於是攔車要被害者送他到南通農場。
張嫌於路途中興起劃破司機脖子的想法,於是在車到達南通農場張江公路與江山路東面偏僻處時,以左手按着司機的頭頂,再用右手拿出隨身攜帶的蝴蝶刀,從左至右割劃破司機頸部,遭到反抗後逃離現場10多公尺左右,將刀用水清洗放進口袋,接着步行回家倒頭大睡。
案發當晚23時接近午夜左右,被害者宋姓駕駛掉頭到超市附近報警稱,「我開一個紅色的三輪車,我脖子被人家抹斷了,現在血直流」,當時他全身虛弱,脖子又不停留出大量鮮血,遇到超商保全說沒幾句話後,就倒地不起。經法醫鑑定,宋男是被人用銳器切割頸部,至血管破裂離斷大失血死亡。
被害人的妻子表示,丈夫因交通事故左腿截肢安裝假肢,從2015年年初開始,在海門從事電動三輪車載客工作,在被割喉後,還有打電話給她着急地說「你快過來,我被殺了」。
宋某的妻子難過地說,她在接到電話後趕緊聯繫上宋某表弟,之後再打電話過去只聽到周圍十分吵雜,還聽到有人聲不停地說,「你趕緊摀住、快點摀住」。
張姓嫌犯於隔天晚上被捕,經精神鑑定並無異常,且家族也無精神病史。張嫌供述,自己只是想劃人,沒想到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嚴重後果,而在用刀劃割被害者脖子時沒考慮很多,「不管是男是女,只要是個人就可以」。嫌犯的親戚與同事都表示,張男脾氣古怪,做事容易衝動,且平時喜歡看鬼片、恐怖片等電影或戲劇。
法院認爲,張男爲發泄自己情緒,帶刀隨意選擇被害人加害,後攔車還刻意前往偏僻處停車,採用割頸的方式殺害與其無任何矛盾的被害人,其人身危險性極大,犯罪後果極其嚴重,對社會有惡劣影響,依法予以嚴懲,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