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役男「要顧小朋友」逾期5天報到 慘換2個月刑期
宜蘭陸軍步兵第153旅步一營2023年首批就地教召人員,於3月18日至宜蘭縣頭城鎮守備區附近的召集地報到。(圖 / 中時資料照)
臺北市一名27歲徐姓役齡男子,抽中陸軍步兵第153旅後卻以要照顧孩子爲由,無故逾入營期5日。法院審理,依妨害兵役法判處2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徐男爲役齡男子,而他依徵兵規則第5條徵集順序及按其所抽的軍種兵科、籤號列入民國112年12月11i補充兵第411梯次徵集。徐男意圖避免補充兵現役徵集,經臺北市政府同年11月28日載明他應在12月11日上午9時在北市替代役中心集合,再出發至宜蘭金六結營,竟未按時報到,無故逾入營期5日,未向收訓單位陸軍步兵第153旅報到;案經臺北市政府告發偵辦。
庭上,徐男矢口否認並未意圖避免補充兵役,同時辯稱:「我當時要照顧小朋友,所以沒有去報到。」檢方勘驗兵籍表副表、新竹縣竹北市役男體格檢查表、陸軍步兵第153旅112年12月14日函暨臺北市112年補充兵第411梯次徵集未報到人員名冊燈資料,認爲徐男所辯僅爲卸責之詞。
臺北地院審理,認定徐男違反妨害兵役,判處2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