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當4個月大頭兵 23歲役男慘了!未報到判刑3月

23歲男子不想當4個月大頭兵,未依規定報到入營服役,遭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23歲役男阿國(化名)明知依法應接受常備兵現役徵集,仍意圖避免徵集,基於妨害兵役犯意,在親自簽收徵集令後,未依指定時間到火車站集合,前往宜蘭金六結陸軍步兵第153旅報到,因而無故逾入營期限5日。案經所在地縣政府函送偵辦,檢方依法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阿國對於犯行坦承不諱。法官審酌,阿國明知他是役齡男子,應依法接受徵集,遵照時間入營服役4個月,卻無正當理由未依期限入營,妨害國家兵役制度之有效管理,所爲實屬不該。

法官認,念及阿國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此案前並無犯罪前科紀錄,並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及手段等。日期依法宣判,阿國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4條第5款妨害徵集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