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軍費生遭退學 國防大學:需償還在校津貼80萬
國防大學學生阿立(化名)疑似因感染愛滋病,遭校方以頂撞師長爲由予以記過退學一事,引發各界議論;而國防大學16日則表示,若接獲退學通知,依照規定軍費生必須償還在校期間所有津貼,且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也在7月針對退學賠償部分作出裁決,阿立必須賠償約80萬餘元。
針對阿立疑似因愛滋病遭國防大學退學,疾病管制署積極爭取愛滋感染者就學權益案,甚至驚動聯合國愛滋病組織(UNAIDS)關切;而爲保障愛滋病患的權益問題,疾管署決定先對國防大學開罰100萬元,目前已進入行政程序,若國防大學遲未改善,未來將可連續開罰。
對此,國防部發言人陳中吉16日在例行記者會中表示,該生遭退學原因,純粹是個人品德上瑕疵,而國防部的立場就是尊重國防大學在101、102年對學生做的考覈,都是依法所做的處置,與外傳法定傳染疾病完全沒有關係,且國防大學也依據校規進行懲處,這些都有完整作業程序,至於疾管署開罰公文尚未收到,會在收到後視狀況處置。
國防大學政戰學院教育長陳毅銘上校也說,學生因德性考覈成績不及格,依校規懲處退學,絕對沒有任何歧視行爲;另外,對於外傳校方要求阿立在學期間餐盤分開清洗、不能下游泳等行爲,他則說,目前瞭解並未這樣對待學生。
陳毅銘接着指出,阿立未經報備私自攜帶筆記型電腦,違反資安規定,而在查獲時還私自用同寢室同學電腦頂替受檢,事後態度也不佳,因此學校依獎懲相關規定,召開評議委員會給予記過兩次、申誡兩次處分。他補充,其實違反資安規定只需記申誡,「但這裡是軍校,軍校培養品德非常重要」,學生不但冒名頂替,事後接受調查時態度也不佳,因此記過2次,也造成學期末德性考覈遭評爲乙等,經相關流程後依規定於102年1月核予退學。
至於身爲軍校生,是否將追討學費?陳毅銘說,依照校規,學生若接獲退學通知,必須償還在校期間所有津貼,因此阿立離開學校時有要求付款,並有兩種方案,若採一次付清,必須在1個月內付清;若因個人理由需分期付款,則要在3個月內完成,但阿立離校時未申請,因此依規定滿6個月後,學校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追償,且7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也針對退學賠償做出裁決,裁定學生必須賠償在學所有津貼約80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