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證監局對蕪湖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

財聯社12月15日電,安徽證監局公告稱,經查,蕪湖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部分產品年度報告披露的投資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未向投資者披露特殊目的載體相關的投資架構並揭示相關風險;未按照合同約定的形式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管理、運用私募基金財產進行可轉債投資時未恪盡職守、充分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的情形。安徽證監局決定對歌斐資產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歌斐資產應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