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外送員 「不得片面調降報酬」
外送員平臺業者片面調整外送單金額,等同變相減薪。議員苗博雅指出,北市雖有訂定外送平臺業者管理自治條例,但沒規定業者不可以調降報酬,等於「狗吠火車」,要求北市研議制定網路外送平臺勞務契約示範條款,不能任意調降計算公式。勞動局承諾,2個月內研議。
比較外送員報酬,據某平臺2019年基本費有60元,2020年變42元,2021年僅30元,有外送員舉例,2020年多跑了將近12小時,多跑49單,因爲被降薪,雖然跑得多,收入反而比往年少了將近600元。
苗博雅指出,勞動局是主管機關,有行政指導權力,主管機關可以訂定示範條款,載明重要權利義務事項,至少符合普遍最低保護,包括不能任意調降計算公式,把示範條款定出來,告訴外送員政府認爲的「地板」在那裡。
苗博雅表示,市府如果不訂、不敢講「地板」在哪,找業者來喬半天,對外送員最在乎的薪資跟停權,完全沒作用,外送員在意的是報酬,要的是薪資、工作權利不能被片面調降、停權,這是數萬外送員最在乎的事。
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說,依勞動局的立場,外送員與平臺只能說叫做「類僱傭」關係,且依勞動局的職權,就是因爲北市有定自治條例,希望能透過條例,約束業者對外送員送單價錢,不能自己調整,而是要先跟勞工溝通,而且要徵求意見。
針對示範條款,高寶華說,承諾2個月內研議。勞動局指出,將針對包括不得片面調整外送員報酬、停權等,研議示範條款,完成後將函送外送平臺業者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