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3萬支監視器抓違停 警開單免到現場

東森新聞記者高華襄、張仲華臺北報導

民衆路邊違規停車,以往警方都要到現場直接開單,但北市郝龍斌突發奇想,打算用警方架設在各路口監視器錄影開罰,這樣警察不用到現場就能開單。對此,民衆狂批,政府根本是搶錢;連基層員警也抱怨,這樣做讓工作量加重,實在無法負荷

中山北路二段馬偕醫院外頭整條馬路被劃紅線,有好幾輛車違規臨停,反正警察沒來開單,這些車也不急着走。不過,未來它們可得小心了,因爲頭上的監視器把違停的情況全錄下來。

27日北市交通會報,郝龍斌認爲臺北市違停情況嚴重,但又沒那麼多的警察在路邊開單,他突發奇想利用警方架在路邊1萬3000支的監視器來開單。

目前取締違停,必須由警察或停管處交通助理員到場拍照取締才能開單,如果新制上路,透過派出所和監視器即時連線,警方只要坐在熒幕前就能監控路上違規車輛,把畫面擷取下來就能開出罰單

然而,這做法讓民衆痛批,警察根本是坐着等業績。基層員警也叫苦連天,因爲他們每天勤務就更多了,哪有多餘人力盯着熒幕開單。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28日說明,忠孝東路四段、基隆路等違停嚴重路段警局除責由轄區分局及該大隊規劃固定執法勤務,勸導驅離舉發違停車輛外,並加派巡邏勤務及拖吊車輛執法,以維交通順暢。

交通大隊副大隊長林基田指出,目前員警執行市區幹道違停取締方式,先予勸導,後驅離,如屢勸不聽始執行制單舉發或拖吊,且警察局已購置146套「警車監錄系統」針對違規嚴重路段,隨時機動運用,以收取締成效,加上警車多已加裝行車紀錄器,如必要可爲執法工具,但取締目的是以維護用路人之安全及交通順暢,絕非所謂增加市庫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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