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龜車」別亂超!倘若出事,肇事責任大不同
▲山路蜿蜒的北宜公路,常耳聞經常因超車不慎所導致的各式意外事故。(圖/ETNEWS資料照,以下同)
做爲貫通臺北至宜蘭的重要幹道,路況蜿蜒的北宜公路,也常耳聞許多因「超車不慎」,所導致的各式意外事故。
然則許多駕駛肇事後都會說:「因爲前面車龜速當『路隊長』,我不得已才超車的。」
事實上,單就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來看,不管前車龜不龜,只要違規跨越雙黃線超車;倘若發生任何交通意外,絕大部分的肇事責任都歸屬於超車方。
▲北宜公路在公路系統上歸屬於省道一類,因此在速限規定上,也與國道不同。
或許你會問:「難道龜車的駕駛一點錯都沒有嗎?」
單就臺灣現行法規來看,北宜公路在公路系統上隸屬於省道這一類;因此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規定,行駛在北宜公路上,駕駛只要不要超過法定最高速限,基本上都屬合法。
在此前提下,即便前方車輛持續「龜速前進」,但在無其他明顯違規行爲下,基本上仍屬於合法駕駛行爲。
再者,違規跨越雙黃線超車,基本上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65條第1、2項規定:「分向指示線,用以劃分路面成雙向車道,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並不得迴轉。」
因此,倘若在北宜真的遇到前方「龜車路隊長」,最保險的方式還是等到有避車彎亦或是無雙黃線路段,再逕行超車;以免超車不慎,不僅危害到用路人的行車安全,倘若不幸出事,更要擔起絕大部分的肇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