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學生吃辣椒戴尿布 特教師判無罪

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2位林姓女教師家長指控強迫輕度智能障礙魏姓女學生朝天椒等行爲,嘉義地方法院審判決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2名林姓教師被家長指控強迫輕度智能障礙魏姓女學生吃朝天椒,要求頭戴尿布加以羞辱、要求寫功課不給午餐吃、強迫魏女站跑步機做爲處罰等7項作爲涉強制罪,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老師行爲不足以證明兩人有強制罪犯行,一審判無罪,對判決結果校方表示尊重。

嘉特校方表示,2位老師教學認真、用心,但當時經過調查,已分別做出懲處,並將其中1人解聘,不過2019年6月被解聘的老師對懲處和解聘不服,已對校方提起行政訴訟,目前訴訟還在進行中,尚無結果。

判決書指出,兩名林姓女老師2018年間均擔任嘉義特殊學校特教班國中部某班導師魏女2018年2月由他校轉入該班就讀,被告2人卻以魏女說謊、不寫家課、拿別人東西藏匿等理由,分別對魏女做出逼吃朝天椒、戴尿布在頭上早餐倒廚餘桶、中午寫功課不給午餐吃、將跑步機調快讓魏女跑步等行爲,被嘉義地檢署以涉強制罪提起公訴。

判決書指出,檢察官所舉證據,均不足以證明被告2人確有強制犯意及犯行,應爲無罪諭知,不過法官也說,被告無罪,只是不足以認定2人所爲涉及刑事責任,與被告2人管教、處罰方式是否可議或適當,是兩件事,被告2人是否違反行政法規或涉及民事責任,應另謀求行政救濟或民事訴訟途徑解決。

判決書認爲,2位女老師在嘉特學校老師評價,都是認真、嚴格的老師,顯然2人與魏女父親在教學溝通上嚴重不良,但仍不能因此抹煞被告對教育、管教魏女的付出及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