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國產署原址改建降價招標 權利金底價0.23億元
國產署進一步表示,本案系以南港段及中山段基地地租(權利金)作爲仁愛段基地興建政府辦公廳舍之對價,地上權權利金底價約新臺幣0.23億元(較前次公告0.2559億元減少259萬元)。本案若順利開發完成後,預計可取得辦公廳舍(含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總樓地板面積約9088平方公尺,南港段及中山段基地在地上權存續70年期間,亦可收取權利金及土地地租(地租年息率採3.5%計收,其中1%隨申報地價調整、2.5%不隨申報地價調整),合作廠商投資金額預估約45.39億元,不僅可擴大內需,帶動地方發展,更可提高就業機會,促進經濟發展。
國產署爲解決原辦公廳舍建物老舊、耐震能力不足等問題,112年12月18日搬遷至愛國西路舊財政大樓中繼辦公,並規畫於原址改建,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辦理,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由合作廠商在仁愛段基地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獎勵容積,興建兩棟政府辦公廳舍,提供國產署及交通部觀光署進駐使用,國產署另提供位於臺北市中心、基地坵塊方整且交通便捷之南港段基地(位於三鐵共構南港車站正對面,周邊辦公大樓、百貨商場羣聚,毗鄰東區文創基地-瓶蓋工廠,土地面積3666.31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爲特定商業區二)及中山段基地(鄰近捷運民權西路站,周邊企業總部羣聚,土地面積1114.42平方公尺,使用分區爲第三種商業區),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合作廠商興建、營運自有建物。
國產署表示,本案於110年至112年間辦理公告招標,惟皆流標,經檢討流標原因,主要爲受原物料價格上漲及全球性通貨膨脹、升息等影響,造成營建成本高漲、興建成本難以掌握,在未變更開發模式、開發標的情形下,重新進行財務評估並調整招標條件,包括參酌市場行情及相關規定覈實估算仁愛段基地興建成本暨南港段、中山段基地地上權價值,據以調整權利金底價;另考量辦公設備設施及資訊設備之形式、規格等需於基本設計定案後較能明確,改由後續進駐機關視實際需求自行編列預算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