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正元:臺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幫林克穎喊冤=混蛋!
英商林克穎酒駕撞死臺灣孝子,2012年8月間竟持英籍白人朋友David的護照出境,此事震撼臺灣社會。立法委員蔡正元30日在臉書憤怒地表示,「臺灣的司法很混蛋!」更痛批人權團體臺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大聲替林克穎喊寃,說林「溫文儒雅視臺灣爲第二故鄉,臺灣媒體故意醜化!」更是混蛋有加。
2010年6月14日上午,林克穎在辯護律師陳達成、臺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秘書長黃淑純與外國友人華梵大學教授祈夫潤、Dr.E.F.Einhorn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除了痛批臺灣媒體報導不實,還用清朝末年「義和團」排外形容此事件。(見以下影音,取自YouTube,拍攝網站:http://www.twimi.net )
而林克穎在2012年依過失致死及肇事逃逸等罪名,判處4年有期徒刑,其中酒駕與過失致死部分也已確定。林被高等法院判刑後不服,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8月8日此案還在審理期間,林克穎就以朋友名義向旅行社訂下8月14日從桃園機場起飛,經由泰國曼谷轉往英國倫敦的單程機票。
▲至泰國轉機飛回英國,林克穎躲過臺灣司法制裁,回家過耶誕。(圖/東森新聞提供)
根據監視器畫面顯示,8月臺灣天氣炎熱,旅客多半穿着短袖衣褲,唯獨林克穎一人穿着長袖西裝外套,辦案人員研判可能是故意遮掩黝黑膚色,讓自己能順利持「白人護照」闖關成功。
檢方在9月傳喚不到林克穎時,才循線查出林克穎已持友人David的護照出境,另籤分案件偵辦;而David在12月還以爲能向移民署申請補發護照的方式重新取得護照,卻被移民署查覺有異狀,而未覈准補發,反而成爲偵查對象。
當日查驗林克穎護照的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遊姓科員於29日晚間被檢方傳喚,他表示因爲自己辨別能力不佳,所以「當下沒有認出來。」
▲撞死孝子沒道歉,林克穎潛逃出境,家屬痛心。(圖/東森新聞提供)
檢察官拘提David到案後,David辯稱不知道護照何時不見,也否認有提供護照給林克穎。檢方訊後認定David犯罪嫌移重大,責付移民署並限制出境;由於他已沒有護照,因此將被移民署轉送外國人收容中心,確保他日後能隨傳隨到不會潛逃。
林克穎畏罪潛逃,打了當初爲他開記者會的人一耳光,臺灣人民監督法院協會自詡人權團體,在部落格口口聲聲要實踐人民對司法的監督,還放上《對MR.Zain Taj Dean (林克穎先生)不實報導之澄清》再替林克穎喊冤,有網友到部落格沉痛地問該團體,「現在林先生跑了,請問妳們有甚麼意見?」
針對此事,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提出解決方案爲,「林克穎執行以及涉及本案之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罪嫌部分,承辦檢察官將先循司法互助途徑,向英國政府確認受刑人林克穎之行蹤。」
但是法界人士表示,由於中華民國國際地位尷尬,姑且不論英國是否會承認中華民國判決,單單「引渡」就涉及高度司法主權,依據國際慣例原則通常是「本國人不引渡」,不引渡擁有本國籍的人民給他國審判追訴,因此若林克穎已順利返回英國,恐怕難以將他拘提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