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2件官司判無罪 辜仲諒元旦仍遭限制出境8個月
纏訟15年的紅火案,「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遭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無罪,最高法院審理中,他另涉的中信國寶弊案一審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纏訟15年的紅火案,「 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遭臺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決無罪,最高法院審理中,他另涉的中信國寶弊案一審無罪,檢方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指出仍有可能改判有罪,裁定從明年1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可抗告。
中信金、國寶集團涉掏空、內線交易、炒股三大弊案,前年臺北地方法院依違反證交法操縱股價、內線交易判國寶總裁朱國榮12年4月徒刑,追徵沒收犯罪所得1.5億多元、朱的友人林桂馨則依操縱股價罪判刑3年8月,辜仲諒無罪,檢不服提上訴。
高院認爲,朱國榮、林桂馨經原審認定有罪,辜仲諒雖經原審認定無罪,但仍有改判有罪之相當可能性,有相當理由足認被告等人有逃亡之虞,有對其等人身自由爲一定限制之必要,裁定將朱國榮及辜仲諒等人從2022年1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