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敏薰、杜英達召集泰山股臨會 公司派提出禁止召集假處分
泰山獨立董事陳敏薰。(資料照片)
有關於獨立董事陳敏薰、杜英達召集股東臨時會。泰山今日晚上公告,由於獨立董事公告3月16日召開股臨會程序具爭議,泰山向智財局、商業法院提出禁止召集股東臨時會的暫時狀態處分(假處分)處理。
陳敏薰、杜英達在1月17日召開審計委員會,通過擬於3月16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全面改選董事。
泰山表示,陳敏薰及杜英達所召集的「112年3月16日之112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涉有違法瑕疵,並非合法有權召集股東會的召集權人,且召集股東會程序違法等
解決相關爭議,泰山針對陳敏薰及杜英達重訊公告於3月16日召集股東臨時會,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提起禁止召集股東臨時會假處分聲請。
泰山委任律師於112年2月6日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商業庭提出聲請狀,今日委任律師詢問法院,聲請案已編案號:「112年度商暫字第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