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老婦抄佛經迴向 無殺人犯意 輕判10年

2006年1月14日上午11點,洪男在雲林一處堤防購毒,他爲防毒販黑吃黑,隨身攜帶水果刀,正巧黃姓老婦路過看到他以針筒噴水,於是叨唸他「猴死囝仔」,洪一時衝動持刀揮刺老婦,致其流血過多死亡。

洪犯案後逃亡,去年因良心不安,到神壇向翁姓乩童問事並供承殺人,翁男轉告死者家屬,正巧刑事局警官陳恆正南下緝毒,巧遇死者女兒喊冤,死者還向警官託夢指引方向,警方尋線在新北市逮捕洪男,讓膠着近10年的命案順利偵破。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洪男,但歷審都認爲,洪男並沒有殺人的犯意,且他只刺老婦四肢,畏罪逃亡多年期間,還經常抄寫佛經迴向給死者,到案後也坦承犯行,依傷害致死罪將他判刑10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判刑10年6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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