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玩文字遊戲?滿足「1魔王級條件」纔可判死 網酸鄭捷生錯時代

憲法法庭今天宣判死刑有條件合憲,被外界解讀是實質性廢死。(圖爲司法院/資料照)

憲法法庭今針對死刑釋憲案作出判決,認定死刑合憲,但設下重重嚴峻關卡,其中一個條件是「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也就是說三個審級的法官中,若有1個人反對,就無法判死,遭外界解讀根本實質犯死,更酸鄭捷若晚幾年犯案,就能逃過死刑。

過往爲了避免合議庭裁判懸而未決,各級法庭合議庭裁判皆是以多數決決議,承審的3位法官,只要有2人同意,就得判處被告死刑,如今憲法法庭卻宣稱多數決違背憲法保證人民生命權、正當法律程序,因此裁決死刑需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

2014年,鄭捷持刀在北捷上隨機砍殺乘客,2年後遭槍決伏法。(圖/資料照)

上述用白話文來說,就是一審到三審;更一審、更二審等3個層級的所有法官全都同意判死,當中只要有其中1個人挺廢死,抑或是搬出宗教因素不願殺生,就算是林信吾,或是已經伏法的鄭捷、翁仁賢就能順利逃死。此外,若被判處死刑的嫌犯若關到出現精神障礙,也不得執行死刑。

判決結果引發軒然大波,就有網友在PTT八卦版PO文大酸鄭捷若晚生幾年是不是就活下來了?鄉民們也砲轟:「就生錯時代」、「根本玩文字遊戲,就是實質廢死」、「憑什麼規定一個法官反對就不行」、「所以林信吾究竟會不會被判死刑呢」、「判死也沒差,反正高院最後會打槍」、「這就是司法改革嗎」、「大法官權力太大了吧,這都可以?直接不演」、「實質廢死但不敢承認」、「恭喜臺灣法律最後一道防線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