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任部會長官 沒有自己的班底──博士之父從政心路(二)
1998年的中央研究院大門。(姜永年攝)
假使此時有人步舊金山會議中張君勱氏的後塵,是否能得同樣的效果固不能必,但果能因此而促聯合政府之成立,則個人犧牲亦甚值得。我想到這裡,心裡不免有些活動。次日,我的至友某君又奉蔣先生命,繼續相勸,其理由和我昨夜所想像者相同。經過這一番的磋商,我才決定參加政府。
與敵人妥協萬萬不可
在我決定參加政府以前,我的全副精神集中在我之參加是否對政治發生影響,卻沒有絲毫想到行政方面。等到決定了,纔開始就行政方面略事考慮。我認爲經濟部演變到了那時候,其範圍已縮小了許多,和抗戰初期的經濟部,包括農林水利勞工各種行政者,大不相同。實際上那時候的經濟部,除了附屬的資源委員會還有些實際事業可辦外,祇剩下工電商的行政與其監督權而已。
我自知對於經濟行政毫無經驗,惟對於資源委員會所轄的各單位國營事業,或者還可利用平素對工商管理的研討與經驗,爲多少的改進。但在我的任命發表之前一日,行政院決議資源委員會改隸行政院;這在蔣主席堅邀我出長經濟部和後來行政院宋院長和我晤談的時候,都沒有提及,或者是因爲蔣宋兩先生和我個人都過分注重政治方面,而沒有顧到行政方面之故。
我既然經過堅辭和熟慮之後,業允參加政府,對此一事當然不甚縈懷。我認爲既已決定爲黨外人士參加政府的前鋒,譬如祇當一個不管部閣員,也無不可。後來有些人頗以爲資委會獨立後的經濟部職權太小,不足以供我的發展,我卻不作如是想,祇望能因我之率先參加政府,而促使聯合政府之早日成立,並且自願作一時的過渡,至將來聯合政府成立,我之加入與否也毫不在意。
但是我此次之參加政府,至少在兩方面變更了我的原計劃。其一是公的方面,就是原想在各方面一起加入才參加的,卻因一時的情感所動,而妄自比儗舊金山會議的先例,以致提前單獨參加。事後思之,這卻是一種不自量力的錯誤。其二是私的方面,就是原擬以半年或一年時間,完成未了的寫作,以加強個人的經濟基礎,俾從政後不致有內顧之憂;此時既提早加入,亦使原計劃變更,惟常有出乎意料之一事,可抵補此項經濟上的損失。
原來我在戰前,曾以多年積蓄在上海北四川路底建有房屋一所。一二八戰事的前夕,在我家人臨時遷居租界中區幾日以後,我還獨自回家住宿,與藏書爲伴,僅於戰火爆發之前半小時獲得消息,倉卒離開,倖免於次晨日本便衣隊之搜捕殘殺者,間不容髮。停戰後,我家便留居租界,而以該房屋租給他人。八一三戰事起,該房屋復爲雙方 火的集中線。不久,我到了香港,接到該房產通契註冊的瑞士籍某洋行函告,謂房屋尚完好,查明爲日本商人所佔住,彼以中立國洋商的資格,可與商定租約,徵收房租。我的回信是「不願與敵人作商行爲」,換句話說,就是給敵人強佔固無辦法抵抗,但如與訂租約,便是與敵人妥協,那是萬萬不可的。
後來太平洋戰事起,我長留重慶,聽說美國飛機不時轟炸日本司令部一帶,我的房屋就在那裡,能否倖存,早已置之度外。不料復員後,發見該房屋並無毀損,祇給強佔的日人把內部完全改裝爲日本式。在我收回該房屋後,一來沒有這麼多餘款可將內部的日本式恢復原狀,二來因被迫提早從政,爲着加強經濟自給的基礎,便把該房屋出售了。所得的售價,便足供若干年生活費的貼補;因此,我所預期的寫作收入,也就獲得補償,而短時期內不致有內顧之憂。
開罪上海工商界?
我在就職以前,因上海是工商業的中心,須先往該地訪問許多工商界領袖,徵求對於經濟行政,實際上祇是工商行政的意見。那時候,上海工商界以我在戰前久居上海,而且辦過工商事業,以爲我之出長經濟,自然對於上海的工商界有所協助,因此備極歡迎。但是聽了許多意見以後,我曾經對幾個朋友發表感想,認爲上海工商界今日對我的莫大期望,不久或會失望,甚至或會因失望而作熱烈的反對。想不到我這一項預言,後來竟應驗了。這是我的錯誤,或是故意開罪上海的工商界嗎?且待下文分解。
我擔任部會長官最大缺點之一,就是沒有班底。我不是沒有自知之明。在重慶的時候,我常常這般想,如果將來聯合政府成立,我是不能不參加的話,與其任部會長官,無寧任國府委員或不管部的政務委員,就是這個緣故。但是蔣主席和我的有些朋友,或者因過分重視我復興商務書館的成績,卻希望我擔任實際的政務。
記得在政治協商會議閉會後不久,蔣先生曾對我表示,在聯合政府成立時,擬以我爲國府委員併兼任行政院一個部的長官。我那時候曾經表示,如果國家需要我的話,我因爲沒有行政經驗和工作班底,寧願專任國府委員,而不兼長部會。此次驟長經濟,雖然我平素主張事務官應久於其職,不當隨政務官爲進退,但無論如何,政務次長和幾位重要秘書總應該是部長所素識,辦事才能便利。經濟部原任政務次長業已改任交通部政務次長;而原任常務次長何君是一位經濟專家,爲我所素識,我極想把他留住,或改任政務次長。可是何君去志甚堅,久未到部,前任翁部長亦力言無法挽留。於是我竭力物色,過了幾日,才找到潘序倫氏當常務次長。
此次僅找到三位高級助理人員。一位是莊某,民國初年曾和我共事,他一向擔任行政工作,是一位老資格的事務官,隔別了十多年,特來造訪,便把他留下,充任秘書之一。一位是原任國防最高委員會秘書處參事龍某,自願來部相助,故把他調補經濟部參事之一缺。又一位是後來因泄漏機密爲世人所熟聞的徐百齊氏。徐氏先後追隨我工作十幾年,但初時和我並無半點關係。他大約在民國十八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學院。那時候東吳法學院的程度在國內可算特出。我的老友吳經熊氏執教於該院,於前二三年介紹給我一位新畢業的樑君,我把他任用在商務書館編譯所,成績極好;後來改入外交界,又在國外留學,成爲法學大家,蜚聲於國際。
民國十八年我一度離開商務書館編譯所,改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兼社會科學研究所法制組主任,因爲需要幾個助理研究員,便請吳君再介紹優秀畢業生一人。(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