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具槍列管影響劇組拍攝 立委籲訂定影視道具槍管理規範

立委呼籲政府應該儘速提案修法,且訂定影視道具管理規範。(趙雙傑攝)

道具槍列管影響劇組拍攝,跨黨派立委何志偉陳椒華張其祿今提出修法版本,呼籲儘速修法訂定影視道具槍管理規範。(林縉明攝)

爲防範改造槍枝,立法院去年三讀通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規範影視道具槍被作爲模擬槍列管,無法提供影視攝製使用,民進黨立委何志偉、民衆黨立委張其祿、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提出跨黨派修法版本,呼籲政府應儘速提案修法,進一步訂定影視道具槍管理規範,讓臺灣影視提升國際競爭力

現行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模擬槍於修法後只供外銷研究才得進出口,導致影視道具槍被作爲模擬槍列管後,再也無法申請進出口。影視作品拍攝需求若無法滿足,未來國內的影視攝製將難再出現真實的槍枝鏡頭,不只影響國片題材發展,更影響國外劇組來臺拍攝意願,對國內影視長期發展性將是一大打擊。

張其祿指出,治安維護警政署對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不能懈怠,建議建立相關配套,讓影視道具槍的使用權益及安全能夠確保,而且不被污名化。

何志偉認爲,美國韓國等注重影勢發展的國家,影視道具槍使用相當普及,且都有利專法馬來西亞近期更爲推廣影視產業,建立一套影視道具槍管理,相較之下,國內長期缺乏明確類別劃分及法規管理,甚至有不慎錯殺影視道具槍的情形,政府應儘速予以檢討,並拿出推動影視產業的決心。

陳椒華則提到,國內知名影集「國際橋牌社」正因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法.影視拍攝因而發生受阻的情形,顯示現行法規已有影響影視產業的實例,有儘速修法必要,正視國內影視產業發展急需解套的需求。

面對朝野立委要求修法訴求,內政部表示,根據查緝統計,持槍犯罪或持槍致死案件,改造槍枝佔9成,進一步分析發現,7成改造槍枝是由模擬槍或操作槍改造而來,因而去年修法全面納管影視業者若對道具槍使用有疑慮,可以向各地警局保安科洽詢;至於朝野立委修法建議,將會帶回去研議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