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進口油品案二審辯論 律師:越南進口油對人體無害
頂新進口越南油品案,一審彰化地院判處頂新、味全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人無罪。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臺中分院自25日起,連續5日召開言詞辯論。而針對檢方起訴頂新使用病死豬、未經檢疫的豬屠體、或取自市場回收油等等罪名,律師表示,使用越南進口油品並未違法,檢方起訴也無法證明油品對人體有害,魏應充等人應無罪。
魏應充這次也被提解到庭應訊,他先前因遭臺北地檢署指控,要求下屬以低價棕櫚油混摻高價橄欖油與葡萄籽油做成調合油販售,被依智慧財產法院依照詐欺等罪判刑2年定讞,7月間已經入獄服刑。魏應充一審雖獲判無罪,但檢方上訴二審,他被提解到庭,面對檢方指控,他僅說「檢察官上訴無理由,請駁回上訴。」
本案緣起於2013年,當時彰化地檢署追查大統長基混油案件,查出頂新購買、使用大統長基的油品,魏應充出面道歉。而隔年又爆發屏東地檢署查出「全統香豬油」使用地溝油銷售全國案件,引發人心惶惶。而臺北市政府查出頂新、味全等10多項產品因使用全統香豬油,而被強迫下架,頂新連續兩次遭油品風暴波及,檢方因此全面清查頂新油品,網友也發動「滅頂行動」,抵制頂新、味全產品。
2014年10月,檢方以頂新公司自越南進口的油品脂肪酸組成比例與CNS標準不符、越南爲口蹄疫疫區、油槽檢驗結果總極性化合物超標等理由,對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名被告提起公訴。不過一審彰化地院審理後,認爲檢方各項指控,包含頂新自越南進口的油品取自病死豬、未經檢疫的豬屠體,也無法提出書面證明頂新進口的原料油是取自市場的回收油;另外頂新公司提出精煉油屬正常程序、符合國家食用標準,因此彰化地院依照「罪疑有利被告原則」,一審判處無罪。
檢方上訴,二審由臺中高分院審理,並自25日起連續審理,由院方提示各項證據,供檢辯雙方檢視,而後言詞辯論。針對檢方指控,律師舉出的諸多證據僅行反駁。包含專業鑑定報告指出,油品脂肪酸組成比例會因豬隻的品種、部位而有所不同,並非與CNS不同就是問題豬油。另外油品精煉則爲正常食品加工程序,目的在去除雜質、增加保存期限等,並非劣油變身的詐術等等。律師強調,並非越南進口的油品,就一定有問題,請合議庭正視頂新油品對人體無害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