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劣質油 強冠須賠吳記太陽餅1188萬元
老牌油品大廠強冠將餿水油賣給「吳記食品公司」製作太陽餅,嚴重毀損商譽,二審判賠1188萬元。(取自GoogleMap/袁庭堯高雄傳真)
老牌油品大廠強冠將餿水油賣給國內知名制餅業者「吳記食品公司」製作太陽餅,嚴重毀損商譽,衍生的報廢、退貨費用更高達7800萬元。高雄高分院9日上午宣判,被告強冠公司和負責人葉文祥需賠償1188萬元給吳記食品公司,可上訴。
「吳記餅店」2014年3月至8月期間向強冠公司購買70箱「全統香豬油」用來製作太陽餅,黑心油事件爆發後,衛生局檢驗出該油是用餿水油製成,事後吳記也告上法院、向強冠要求賠償報廢、退貨,以及廢棄物清運、商譽損害、營業損失等賠償共7800萬元。
強冠公司負責人葉文祥則喊冤,表示向原料上游商人郭烈成買到劣質油,他們本身也是受害者。對於吳記求償應僅限於使用該油製作太陽餅的部分,衍生其他商品退貨、報廢等損失應與劣油無關。
一審時,高雄地院認爲強冠應連帶賠償報廢、退貨損失及清運回收費用共計1206萬元,強冠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酌兩造陳述意見,認爲吳記求償條件合理,強冠應賠償1188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