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販把妹不成竟怒暴打!女奪刀…他遭「割喉」慘死女無罪
新北市鄭姓毒販,出獄後對陳姓女子心儀,贈送萬元高級手錶,但發現陳女已有男友還收禮。鄭男不滿,擄走陳女後對她動手,逼迫還錢,陳女趁機開走鄭男的賓士車逃跑。雙方拉扯時,陳女奪走鄭男的藍波刀一揮,鄭男遭割斷頸動脈、噴血慘死。陳女被依殺人罪送辦,一審無罪,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仍判處無罪。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7年7月間,當時34歲的鄭姓男子,因多次販毒而入獄,直到當年初纔出獄。他出獄後遇到住在新北市泰山區的陳姓女子,展開追求,還送出價值萬元的高級手錶,希望能打動芳心。但鄭男事後發現,陳女早有男友還收下大禮,鄭男不滿,約出陳女到某汽車旅館。
陳女一進門後就遭鄭男一陣暴打,除了以刀刺大腿、拿汽油潑灑、拿椅子砸頭,還被捆綁雙手,強迫灌毒品,鄭男隨後開着賓士車,將陳女載到桃園虎頭山區拳打腳踢,並且狠嗆:「不還錢就踢妳下山!」之後鄭男發現車子沒油沒水,停靠加油站補充,陳女藉機開走賓士車,並打電話向男友求救,鄭男則是攔下計程車追擊,要攔下陳女。陳女逃到泰山區附近停車,發現鄭男持鐵條下車,陳女本想繼續開車逃跑,但遭鄭男鐵條攔車,鄭男打開車門拉扯陳女下車,陳女自駕駛座躲進後座,發覺椅背置物袋有把藍波刀,便拿刀防衛,混亂中鄭男右胸被刺中。陳女開門逃逸,鄭男因被割斷頸動脈,警方趕到現場後將他送醫,最後仍不治身亡。陳女被逮,並遭「殺人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時,陳女否認具有殺人犯意「不是這樣的,我沒有要殺他!」,法院也認爲,根據當時情狀,認爲如果鄭男搶到藍波刀,勢必對陳女造成更不利的處境,因此陳女奪刀是屬於對自己生命身體合理的防衛手段;此外,陳女也遭藍波刀劃傷右胸、左手,可見當時情況危急,陳女奮力掙扎纔有辦法逃生,法院也認爲陳女刺殺鄭男並無防衛過當之情形,因此一審判決無罪。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二審審理後,27日宣判,仍判處無罪。高院無罪理由中指出,鄭男持棒闖入車內的行爲,對陳女屬於現在不法的侵害,而且不僅侵犯人身自由,甚至對陳女之身體、生命亦有遭受侵害之危險;陳女拿出藍波刀,並與鄭男拉扯、搶奪藍波刀之行爲,爲適當、必要、且合宜之防衛手段,並無防衛過當之情形。故二審仍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