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55歲臺中狼「衝動性侵」 6歲女童勇敢指證...法官裁定羈押

臺中55歲惡狼性侵6歲女童法院裁定羈押。(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白珈陽、戴若涵/臺中報導

臺中市7日發生一名6歲女童遭性侵案件!當時女童正在住處附近的公園玩耍,孰料,卻遭到一名55歲的陳姓男子尾隨性侵。事件曝光後,陳男警方火速逮捕,他坦承犯行,表示自己是一時衝動才犯案檢方8日依被害女童的明確指證向法院聲請羈押,8日晚間法官裁準羈押陳男。

檢警調查,女童7日傍晚在住處附近公園玩耍,約莫晚間7時左右準備返家,途中遭55歲已婚陳男盯上。陳男一路尾隨,見有機可乘便將女童帶進暗巷內性侵得逞,期間女童更痛到哭出來,事後逃回祖母家。女童祖母得知寶貝孫女竟遭人蹂躪,氣得告訴里長報警逮人。

警方獲報循線逮人,案發1小時後在公園附近見到陳男,便上前盤問,只見陳男並無閃躲,坦言「與此案有關」,與警方返回警局後供稱,原本是到附近看廟會活動,看到女童「覺得很可愛」,纔會一時衝動犯案,自己已婚、也有孩子,對此行爲感到相當後悔。警方7日晚間訊後將陳男依法送辦。

檢方8日復訊後,認爲女童有很強的語言能力陳述能力強,證詞可以採信,而陳男的供述與女童指證相符,經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及女童指認後,認定陳男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罪,且有逃亡之虞,向臺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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