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廢死看法 何賴傑:大法官必須考量人民正當的法律感情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繼續審查大法官人事案,國民黨立委黃健豪關注憲判8號對死刑宣判的限制,並詢問被大法官提名人何賴傑,憲法法庭要求立法院配合修法,是否侵犯到立法院。何賴傑答詢時表示,憲法解釋的法律效力等同法律,跟立法院訂出來的法律效力同等。記者潘俊宏/攝影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繼續審查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詢問,若有機會成爲大法官,人民法感情是否會成爲判決時的重要依據?大法官被提名人何賴傑表示,會考量人民「正當的」法律感情是否值得被保護。
對於大法官出現空窗危機,何賴傑表示,這也是他一直很擔憂的,大法官釋憲及憲法審判權,是維繫國家最基本憲政秩序的基石,大法官作爲國家司法最高機關,很多司法與國家機關爭議,最後的裁決者就是憲法法庭。如果沒有最終有權的裁決者,在國家機關爭議與人民保障上,可能會有困難與混亂。
何賴傑表示,憲法法庭的存續與發展,應該不涉及政黨利益問題。大家要從國家利益去設想,基於法官獨立審判功能,不能過於推測憲法法庭可能有太多政治考量,或對不同政治利益可能偏頗,要從國家角度去想這個問題。
蘇巧慧詢問,大法官不被信任怎麼辦?何賴傑說,司法本身與立法權本來就是不一樣的憲政基礎,司法權不是來自民意、人民一票票投出來的,因此,司法考量的不是有無民主正當性,它有其特定功能,尤其司法本質是在民主多數決的情況下,對少數國民可能因多數決過當、甚至不當侵害的權益保障。
蘇巧慧說,大法官做出死刑合憲判決時也提及,人民法感情上無法接受,未來若有機會成爲大法官,人民法感情會成爲裁判時的重要依循?
何賴傑表示,作爲學者身分他不會去考慮這個,但作爲大法官被提名人,必須考量人民正當的法律感情,人民也許會出於不同原因去考量該這樣、那樣做,作爲憲法守護者,必須考量人民的法律感情在憲法層面上,是否值得被保護、是否爲正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