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迴轉不可不慎 貨車駕駛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個月

公路迴轉不可不慎 貨車駕駛依過失致死罪 判刑5個月(黃立傑攝)

南投縣黃姓駕駛人,於2020年3月17日晚間,駕駛自用大貨車,未依規定顯示左轉燈迴轉,導致後方陳姓騎士追撞致死!南投地院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根據法官判決,黃姓駕駛人從國姓鄉臺14線公路,往埔里方向行駛,行經44.8公里處時,未依規定顯示左轉燈迴轉,導致後方陳姓騎士追撞,陳姓騎士當場倒地顱骨顏面骨開放性骨折頭部撕裂傷及身體多處擦傷,經送醫急救後,於晚間7時12分,因顱腔破裂導致中樞神經衰竭死亡。

經南投地檢署偵結,將黃男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南投地院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易科罰金,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