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CPTPP入會不易 臺灣宜以「多元路徑」突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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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生效實施的《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議》(CPTPP),可說是2008年7月世貿組織(WTO)《杜哈回合》多邊貿易談判觸礁以來,全球最具有吸引力或影響力的大型區域自由貿易協議。臺灣雖早在2021年9月22日即正式提出加入申請,但迄無進展。儘管今年CPTPP輪值國加拿大相當友臺,但「兩岸」議題橫梗其中,臺灣入會難度仍高。突圍之道,宜「化整爲零」,朝多元化、客製化貿易協商推進。
今年CPTPP部長級執委會將在11月底於溫哥華舉行,預估將會聚焦兩岸、厄瓜多、哥斯大黎加、烏拉圭及烏克蘭等六件入會申請案。
雖然今年是臺灣有機會申請加入CPTPP的一年,然而按照現行CPTPP規則,其執行委員會迄無同時成立「聯合工作小組」處理多件申請案的經驗,且CPTPP既有成員可能沒有足夠能量與六個不同條件之國家同時展開談判,其中最挑戰的工作莫過,面對極政治敏感的「兩岸」申請加入案件。
如果參考去年已完成簽署正式加入的英國實例,未來在審查兩岸過程上,恐將呈現兩種模式:
其一,「先到先審」原則。若按此模式,則中國大陸第一順位,卻又可能因其加入標準較爲不足,而需要投入頗長時間進行談判,如此勢必使得後續五個申請案件遭到延宕,甚至影響未來其他國家申請加入意願。
其二,「先行審理較符合標準的國家」原則。若按此模式,則臺灣普遍被認爲是較符合標準的國家可以優先處理。但是,在國際政治「一中原則」氛圍暈染下,此一「先臺後中」模式,不易獲得友中國家的支持。
很顯然地,目前臺灣申請加入CPTPP所存在的問題,並非來自經濟體制或市場開放的挑戰,而是來自外交、主權之糾葛。例如:新加坡、紐西蘭等先進經濟體希望維持中立避免選邊,相對馬來西亞、越南等中等開發經濟體則是可能因聚焦中國大陸利益而較爲「傾中」,使得最接近CPTPP標準、具有資格成立工作小組的臺灣,在國際政治「一中原則」因素考量下,卻又是最爲複雜、不易達成共識之申請加入案件。
此意味着,在全球區域經濟整合蔚爲潮流下,臺灣申請加入CPTPP的期程難以操之在我,因此,我們必須找出「利基」研擬較多元的替代路徑。其實,從過去30年來全球供應鏈的發展軌跡可以發現,促進供應鏈成長髮展所需要的條件,並非透過參與區域經濟整合,而是必須具有效率。再者,歷經近年美中貿易糾葛及新冠疫情肆虐之後,臺商所累積的「信任」、「安全」優勢,對於積極家重組供應網絡的西方國家也極具吸引力。
因此,除了有效將全球各地臺商的生產網絡整合,同時加強與西方國家之重組供應網絡連結,突圍區域經濟整合之外,更值得政府重視的是,最近十年以來國際貿易談判模式,正在朝向特色化、客製化型態轉型。例如:去年11月歐盟所完成的「The Art of Mini-Deals」研究報告指出,國際間逐漸透過洽籤「零散」協議(Mini-Deals),而不再追求名稱華麗的自由貿易協定(FTA)。過去十年以來,歐盟即已簽署超過2,000個零散協議。
也就是說,在參與區域經濟整合過程中,除了必須面對頗冗長的審查程序之外,難以避免來自國內相關產業異見,以及不同利益團體抗爭,甚至國會無理杯葛,使得各國政府無不希望找出其他替代模式,處理貿易伙伴彼此需要減少成本或繁文縟節的事項,在避免國會干預的同時,順利解決廠商問題。其中較爲常見屬於零散協議的是「相互承認約定(MRA)」。
總之,臺灣面對國際政治「一中原則」的現實環境,與其過度樂觀在短期內加入CPTPP,不如找出突圍路徑。其實,臺灣已加入的《政府採購協議》、《資訊科技協議》,或是美國透過友岸外包政策推動的《印太經濟架構協議》(IPEF)及名稱高大上的「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皆是以「零散」思維洽籤協議的實例,未來可再接再厲,積少成多,爲臺灣產業的跨國發展爭取更多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