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空有數字的淨零階段目標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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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針對去年3月底公告的「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於上月28日公佈「淨零轉型之階段目標及行動」,內容涵蓋能源、產業、生活、社會等四大轉型策略及其衍伸的12項關鍵戰略,而其中與國家未來經濟發展息息相關的項目,自是經濟部負責的「能源轉型」。爲了因應淨零的要求,能源轉型策略除了聚焦風/光兩電擴增、氫能取得與應用、電力系統整合與儲能,也同時着重地熱發電、生質能與海洋能等前瞻能源開發。

繼路徑與策略之後,上週揭露的2030年階段目標與行動,攸關我國短、中期的能源安全與淨零成效,本應具備明確的規畫內容與執行步驟;令人遺憾的是,除了「階段性數字」堪稱完整外,「階段性作法」仍付之闕如。本報特別就「能源轉型」項目中的三項戰略進行檢視,並綜整我國未來可能面臨的挑戰。

重中之重是攸關風/光兩電擴增的第一項戰略。經濟部針對再生能源兩大主力的裝置容量,2025年短期規畫是560萬瓩的離岸風電及2,000萬瓩的太陽光電,2030年則各自提升至1,310萬瓩及3,100萬瓩。然而,現實的情況是,風/光電裝置容量完成率已連續多年未達標。以去年爲例,根據經濟部能源局截至去年11月底的最新資料,風電裝置容量爲151萬瓩、光電則爲925萬瓩,達成率爲該年度目標的42%與82%。風/光電建置進度落後早非新鮮事,只是延遲狀態若無任何「突破性」改進,經濟部如何說服民衆,2026至2030年期間的裝置容量增幅,可分別達到134%及55%?

另一方面,設置空間不足一直是我國發展風/光電的罩門,過往經驗也都不乏指標案例。其一,陸域風電開發經常遭致地方居民抗爭,建置進度因此不如預期,此次公告的階段目標中,已無任何陸域風電開發規畫,等同被隱性排除。其二,由於土地取得不易,光電開發商除了利用不適耕作或植林的土地,更全面盯上一般農地,逼得農委會於2020年公告「2公頃以下的農地依法都不開放設置太陽光電」。影響所及,地面型光電裝置容量從1,700萬瓩大幅縮減爲1,200萬瓩,屋頂型光電則從300萬瓩增爲800萬瓩。

揆諸現況,我們期待國發會及經濟部能明確告知民衆,裝置容量大幅擴增時的設施建置地點到底在哪些縣市?離岸風電倍增的新案場地點與各自裝置容量爲何?光電在屋頂、漁塭、地面等位置的裝置容量各是多少?兩部會不能盡是強調數字交織的階段目標。

第二項戰略關乎氫能的取得與應用。氫能在2025與2030年的短、中期裝置容量目標分別爲9.1萬瓩與89.1萬瓩,主要透過氫氣混燒與專燒方式發電。雖然裝置容量目標值均不高,但要讓氫能總髮電量在2030年達到接近一部核三機組的規模,此期間用氫量勢必呈現指數型成長。面對氫氣進口與輸儲設施建置的不確定性,例如長期穩定氫氣的供應計劃、液氫接收站與儲存槽的建置地點探勘,在本戰略規畫均未詳加敘明的情況下,能否順利如期完成建置並商轉發電,令人懷疑。

另一項能源相關戰略爲電力系統與儲能,經濟部羅列的衆多規畫重點中,較具爭議的部分恐是「儲能系統應用」及「需量反應方案參與量」兩點。第一,2030年來自電網端與發電端的儲能系統裝置容量,預計將達到550萬瓩,透過光電結合儲能應可發揮一定效益,可惜的是系統一次性放電時間的長短未被列入。第二,2030年預計導入300萬瓩的需量反應參與量,但需量反應本是用電方的自願性作爲,難以長期且常態採行。直白而言,供電若是充裕穩定並能滿足企業的即時需求,需量反應參與量根本就不必提高,戰略行動也就不必將其納入。

檢視全球先進國家如美、加、英、法、日、韓等的淨零排放路徑與規畫,即使具有高比例的再生能源,依舊選擇搭配15%以上的核能,協助各國達到淨零目標。我國能源供給的處境並不優於上述這些國家,在非核政策桎梏下,挑戰自然更大。

期待兩部會把12項戰略可於2030年順利達標的執行步驟與具體作法一併公佈,關鍵不是「華麗」的數字,民衆更想知道的是,未來如何在非核但無損經濟發展的情境下,確實能「一步一腳印」地通過挑戰,順利迎來淨零。

國發會、經濟部請再加把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