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 行政院預計本週內送出
立法院否決行政院就國會職權修法提出的覆議案,總統賴清德今天表示,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政院人士今天說,政院已展開聲請釋憲作業程序,擬定文書作業等,本週內就會聲請釋憲。
總統賴清德今天上午針對國會職權修法發表敞廳談話表示,他已依據憲法於稍早完成簽署並在今天公佈法案,但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民衆權利,他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總統府網站傍晚發佈總統令,正式公佈「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修正案,法案公佈3天后,也就是26日即生效。
行政院上週已表示,覆議案被否決,將會聲請釋憲。政院人士指出,行政院已展開聲請釋憲的準備作業,包括擬定聲請釋憲理由等相關文書作業,待法律生效後、預計本週內聲請釋憲。
政院人士說,聲請釋憲有3種方式,第1種是部會提出,行政院透過秘書長函文,協助部會提釋憲案,沒有經過行政院會;第2種是在行政院會提出臨時討論事項後做出決議;第3種是在院會中,透過院長「提示」方式送出釋憲案,但並不用院會「通過」,所以無須排入討論案或報告案,甚至臨時動議。
政院人士說,行政院原計劃最快26日送出釋憲案與暫時處分,但考量其重要性,因此目前傾向在27日的行政院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