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三讀通過 國民黨團:製造族羣對立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目前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轄下經管景美及綠島兩處人權文化園區,主要爲保存白色恐怖記憶,還原歷史真相,法案三讀後,國家人權博物館可提升其功能。對此,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批評,該法對「威權統治時期」的定義與範圍太過狹隘,具有政黨的強烈針對性,極有可能製造另一波的族羣對立。
《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條文僅5條,條文明定,國家人權博物館辦理威權統治時期相關人權檔案、史料、文物之典藏、研究、展示及教育推廣等業務;白色恐怖綠島紀念園區、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經營管理業務;協助威權統治時期不義遺址之保存及活化;協助當代人權理念實踐推廣之組織發展及國際交流;其他有關人權歷史及文化教育事項。
歷經近6年籌備的國家人權博物館,法案三讀後可望於近期內正式成立。從2002年總統府成立「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文建會規劃「景美人權紀念園區」並全區登錄歷史建築、「綠島人權紀念園區」正式啓用,2011年文建會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15年來歷經波折,終於在28日完成組織法立法。
然而,國民黨團表示,他們不反對「國家人權博物館」的設置,但條文中對於威權統治之定義與範圍,侷限於國民黨政府統治期間,顯然極具政黨針對性,讓人難以接受;國民黨團提出修正案,主張溯及日據時代或更早時期開始,才能完整將慰安婦及原住民族人權納入,卻遭執政黨全盤否決。因此,國民黨團認爲,執政民進黨對於人權定義太過狹隘與偏執,設置人權博物館的動機與思維,並無法促進人權普世價值的建構,反而是在製造另一波的族羣對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