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出臺16條重點措施,支持新時代推動中部地區加快崛起
海關總署今天公佈出臺16條重點措施,支持新時代中部地區加快崛起。
支持中部地區打造更具競爭力的內陸開放高地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拓展“鐵海聯運”“空陸聯運”“空空中轉”業務,優化鐵路快通、過境班列集拼、集散監管模式,支持和保障鄂州花湖機場新開和加密國際定期貨運航班,支持提升合肥國際陸港在國家集結中心規劃層級,支持鄭州國際陸港新址建設,助推內陸開放通道建設;加快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各項改革試點經驗在中部地區落地實施,推動調整綜合保稅區維修產品目錄,提升內陸開放平臺能級;因地制宜拓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功能,支持中部地區大力發展“跨境電商+產業帶”模式,促進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
服務中部地區積極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方面,主要措施有:指導中部地區海關研究提出高質量稅政調研建議,綜合運用預裁定等措施爲進口科研儀器設備降低通關成本,保障國家創新基礎設施建設;通過“保稅+ERP”聯網監管實現對保稅維修耗用等信息的全程跟蹤,探索將真空包裝等高新技術貨物布控查驗模式推廣至鐵路口岸,支持先進製造業做大做強;支持中部地區高質量實施RCEP等自由貿易協定,增加“雲簽發”證書種類,強化中間品貿易監測分析,助推傳統產業改造升級。
促進中部地區更好融入和支撐新發展格局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支持中部地區依託綜合保稅區政策優勢,打造承接加工貿易產業轉移的示範區,擴大“跨境一鎖”“蔬菜直供”等監管試點;支持長沙黃花國際機場與內羅畢肯雅塔國際機場簽署衛生合作協議,充分發揮長沙對非技術性貿易措施研究評議基地等平臺作用,推進中非經貿深度合作先行區建設。
助力中部地區提升糧食能源安全保障能力方面,重點措施主要有:穩步推進中歐班列進口糧食指運地檢驗檢疫改革試點,進一步做好中部地區進境糧食跨關區附條件提離監管,確保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持續深化能源資源檢驗模式改革,支持江西鷹潭深化開展“進口再生銅原料智慧監管”模式試點,增強煤炭、礦產品等資源保障能力。
協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綠色低碳發展方面:主要措施有:加強口岸疫情疫病協同防控;深化進出口危險品檢驗模式改革,推進出口煙花爆竹“口岸-屬地”監管作業聯動;加快培育綠色低碳產業鏈主企業、“專精特新”企業通過海關“經認證的經營者”(AEO)認證;完善中部海關監管數據共享和風險防控模型共用工作機制,塑造區域安全發展環境。
下一步,海關總署將指導中部地區海關充分發揮協同聯動工作機制作用,落實落細16條重點措施,出臺配套細化舉措,緊扣“三基地一樞紐”戰略定位,形成多層次全方位協同發展格局,爲更好推動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持續貢獻海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