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納百川》賴清德抹黑國民黨反軍購(林郁方)

賴清德在中山大學回答學生問題時,強調小布希總統2001年4月即宣佈對臺重大軍售,卻因國民黨反對而拖延許久。賴清德顯然有備而去,但他說的卻不是事實。(中時資料照/袁庭堯攝)

10月3日,賴清德在中山大學回答學生問題時,強調小布希總統2001年4月即宣佈對臺重大軍售,卻因國民黨反對而拖延許久。賴清德顯然有備而去,但他說的卻不是事實,他只想抹黑國民黨。他所提的重大軍購,除了潛艦,其實早在蔡英文上任前,即已分別購得,並已成軍服役,此處不必再言。我們倒該談談複雜的「潛艦」購案。

第一,小布希爲何答應售我柴電潛艦?

2001年1月20日,小布希總統宣誓就職不久。4月1日,「中」美軍機就在南海上空對撞。中共殲八墜海,美軍EP-3受創不輕而迫降於海南島的陵水機場,小布希顯然爲此對北京極爲不爽。4月12日,24名美國機組人員獲釋返美后,小布希政府隨即在4月24日宣佈對臺重大軍售。

第二,美國爲何遲遲不出售潛艦給中華民國?

主因乃是4個半月後爆發了「基地組織」策劃的911事件。小布希和所有美國人都憤恨至極!自從1814年8月英軍攻進華府並且火燒白宮和國會山莊以來,這是美國本土受到的唯一外來的攻擊。10月7日,美軍攻擊包庇基地組織的阿富汗,2003年3月20日更攻入伊拉克。

美國當年的確是用盡外交、金融、經濟和軍事手段,向全球恐怖組織宣戰。爲了贏得勝利,小布希和後續的歐巴馬總統自然想拉攏北京,中共畢竟是大國,又是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潛艦匿蹤能力和攻擊力都強,即使是柴電潛艦,也被視爲「準戰略性」武器,有求於北京的華府自然不願出售潛艦給臺灣,以免得罪中共。

此外,在擔任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委或「臺美國會聯誼會」會長期間,我每年都會邀請立法院同仁組團訪美,拜訪美國國防部和國會。我當時就隱約感覺出有一股強大的勢力,在反對美國爲臺灣生產柴電潛艦。其中一股反對的力量有可能來自美國海軍,柴電潛艦畢竟比核潛艦便宜很多!美國海軍和造核潛艦的船廠可能擔心美國一旦建立柴電潛艦的生產線,某些美國的國會議員就有可能會要求美國海軍採購一些,海軍當然比較喜歡戰力強、跑得快又遠的核潛艦。

事實上,華府曾有意透過歐洲國家間接出售潛艦給中華民國,以避開北京的壓力。美國的相關公司甚至爲此買進德國某一造船公司的股票,最後卻作罷!理由很簡單,表面上,德國法律不允許出售軍事裝備到可能爆發戰事的地區。實際上,中共和德國經貿關係日益緊密,柏林不願橫生事端,惹怒北京。

第三,哪一個執政黨打壓潛艦國造?

91年間,我率先在立法院提案,希望落實「國艦國造」的政策。在提案中,我建議我方應積極向美國爭取將售臺8艘潛艦中的6艘,以技術轉移之方式,在國內建造」。該提案也要求行政院立即成立跨部會之專責小組,以協調推動。91年5月22日,立法院院會通過我的提案,共有130位委員簽名支持該一提案,其中包括賴清德。

然而,94年初,陳水扁政府的「行政院潛艦國造小組」竟然蔑視立法院之決議,宣佈放棄潛艦國造。該年3月行政院院會更通過「潛艦不國造」之決議,並刪除國防部編列的「潛艦國造」預算!當陳水扁政府一再扼殺潛艦國造計劃時,那些曾在我的提案上簽名,並在表決時擧手支持該提案的衆多民進黨立委(包括賴清德),竟無一人出來制止!如今這些人卻出來抹黑國民黨反對軍購案!殊不知當年民進黨政府若積極推動而不是打壓潛艦國造,中華民國海軍早就有國造潛艦在服役了!

第四,那一個執政黨正式啓動「潛艦國造」?

由於美國一直未履行售臺潛艦的承諾,馬英九政府不得不加速推動潛艦國造。101年12月20日,國防部長高華柱出席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時,公開接受我的建議,動用「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的經費,執行一個爲期3至4年,總金額1億4千萬元的「潛艦國造關鍵技術整合型研究計劃」。103年,該基金會撥款1200萬,由「臺船公司」和「船舶及海洋產業研發中心」共同執行該計劃,針對「藍圖設計」和「建造能量」進行評估,而結論若正面,不排除直接動用公務預算,直接執行第一階段的「藍圖與構型設計」。

我方專家此時也開始組團出國訪查,並歸納出12大項必得外購之裝備,也規劃出部分商源。或因北京和華府關係漸趨對立,原本一直冷淡處理售臺潛艦案的美國,開始改變態度。同年9月,美國海軍軍令部長格林諾特(Jonathan Greenert)公開表示美國已和臺灣討論潛艦國造案。美國態度的轉變無疑加速了馬英九政府推動潛艦國造的信心和決心!

104年下半年,馬政府向立法院提出30億的「合約設計」預算案,獲得立法院通過。2016年,新上任的蔡英文政府對該案加以修改後,繼續推動潛艦國造而有所成。

我們對賴清德在中山大學的談話,完全無法接受!身爲現任副總統,他竟然無視於當年國際因素嚴重干擾美國對臺出售潛艦之事實,反而恣意抹黑國民黨阻擋軍購,全然抹殺國民黨和其他政黨在軍購過程中的努力與貢獻!

(作者爲前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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