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病用藥SMA健保署先放寬給付範圍 估5成病患可受惠
SMA病友因負擔不起臺灣高昂的治療費用,前往大陸求藥治療。(圖/翻攝自生命之窗慈善協會理事長李怡潔臉書)
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是一種罕見的遺傳性神經疾病,近日一名病友痛訴我國健保放棄SMA病患,不願給付動輒破千萬的昂貴藥價,讓病人不得已前往大陸治療,呼籲衛福部放寬給付條件。對此健保署今天與廠商完成首次磋商,預計先擴增給付範圍至「3歲內確診發病,若大於等於7歲,則需RULM>=15」,估計能讓受惠病患從原先1成上升至5成。
社團法人臺灣生命之窗慈善協會理事長李怡潔,本身就是SMA的病友,她日前在臉書上指出,一名被自己國家健保放棄的病友潔沂,就因爲不符合給付條件被迫前往大陸進行四次治療,畢竟大陸當地的治療費用爲一次15萬元,對比臺灣的300萬簡直天差地遠。
健保署今天則找來百健、羅氏、諾華等3家跨國藥廠前來磋商,雖然雙方對藥價部分暫無共識,但健保署已提出解決方案,就是先將給付條件放寬,讓更多病患能使用到藥物。
依據現行給付條件,SMA病患必須符合「出生12個月內發病、確診,且開始治療年齡未滿7歲」纔可使用健保給付,今天健保署提出的新方案爲,「3歲內確診發病,若大於等於7歲,則需RULM>=15」即可給付,估計能讓受益人數從1成上升至5成,若以國內約400名病患計算,用藥人數可望從41人增加至200人。
健保署長李伯璋昨日透露,大陸的SMA藥價較低,主要是因爲去年與廠商議價成功,將藥價砍至3成。不過健保署今天並未就藥價部分與廠商達成共識,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副組長張惠萍透露,會議中討論氣氛融洽,不過業者還需將方案帶回至總部討論,將盡力於農歷年前敲定新藥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