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加水站抽地下水謊稱埔里山泉 無良業者2年爽賺6百萬

彰化縣巫姓男子申請成立加水站後,竟以溪湖鎮兩口地下水井抽水冒充是埔里泉水出售,2年不法獲利達600多萬元。(彰化地檢署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不法黑心加水站業者,以溪湖鎮的地下水冒充埔里山泉水,29個加水站遍佈鹿港福興和南彰化鄉鎮,加水站外觀十分簡陋且多設置於偏遠郊區。(彰化地檢署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巫姓男子2年來在溪湖鎮一口申請水權的地下水井,和另一口未經覈准的私鑿水井抽取地下水,謊稱是埔里山泉水販售,做起無本賣水生意。(彰化地檢署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巫姓男子2年來在溪湖鎮一口申請水權的地下水井,和另一口未經覈准的私鑿水井抽取地下水,謊稱是埔里山泉水販售,做起無本賣水生意。(彰化地檢署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不法黑心加水站業者,以溪湖鎮的地下水冒充埔里山泉水,29個加水站遍佈鹿港、福興和南彰化各鄉鎮,加水站外觀十分簡陋且多設置於偏遠郊區。(彰化地檢署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不法黑心加水站業者,以溪湖鎮的地下水冒充埔里山泉水,29個加水站遍佈鹿港、福興和南彰化各鄉鎮,加水站外觀十分簡陋且多設置於偏遠郊區。(彰化地檢署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黑心!彰化縣巫姓男子2018年底陸續在彰化縣內各鄉鎮設置29個加水站,謊稱是埔里山泉水,實際上則是抽取位在溪湖鎮自家企業社未經檢驗私人地下水,過濾後就運至加水站供民衆投幣購買,2年來已賣出1.2萬噸水,不法獲利高達6百萬,彰化地檢署22日會同彰化縣衛生局前往搜索,認定巫男依涉犯詐欺、虛僞標示商品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諭知交保50萬元,並向彰化地院聲請扣押犯罪所得。

根據調查,57歲巫男持着南投某商行水源業者之埔里山泉水水源,向彰化縣環保局申請水源許可證明後,再以自家企業社名義向彰化縣衛生局申請覈准設立加水站,沒想到卻掛羊頭賣狗肉,實際上竟是抽取位在溪湖鎮的2口地下水井,其中1口甚至是未登記水權的私鑿水井。

彰化地檢署指出,獲報有企業社加水站將地下井水僞冒埔里泉水販售,日前成立專案小組查緝,22日由主任檢察官吳怡盈、檢察官李秀玲劉智偉楊聰輝林裕斌等,指揮彰化警方、衛生局、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督察大隊經濟部水利署等,前往巫男負責的企業社、水源地儲水地等處搜索。

彰化縣衛生局22日配合檢警前往稽查後,對巫男的29處加水站勒令停業,並漏夜至各站貼出暫停供水公告。(彰化縣衛生局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彰化縣衛生局22日配合檢警前往稽查後,對巫男的29處加水站勒令停業,並漏夜至各站貼出暫停供水公告。(彰化縣衛生局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檢方指出,巫男汲取溪湖鎮地下井水,經濾水設備過濾儲存於大型儲水桶後,再以水車抽取載送至「埔里甘淨泉水仁裡站」加水站,29的加水站遍及鹿港、福興及南彰化鄉鎮,包括鹿港鎮、福興鄉、員林市永靖鄉、埔心鄉、溪湖鎮、埔鹽鄉、田尾鄉、埤頭鄉、竹塘鄉、二林鎮等。

經檢警估計,巫男將溪湖鎮地下水冒充埔里山泉水,以每20公升10元之價格販售予民衆,總計自2018年12月至今,已售出約1萬2100公噸,不法獲利超過6百萬元。

檢方傳喚巫男與員工證人到案說明,扣得相關帳冊及水權資料證物,並針對水源地、儲水地之水質進行採樣送驗。衛生局昨也已立刻勒令業者停業,29個加水站停止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