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潤股份原董事長等三人合謀操縱股價,被罰沒超1.4億元+市場禁入!
1月10日晚間,證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恆潤股份(603985.SH)原董事長等三人。
經查明,2023年6月中旬,經丁鍵介紹,承立新(時爲恆潤股份第二大股東、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與張亞洲相識,之後三人合謀炒作“算力”熱點,通過控制信息生成及披露的內容、時點、節奏等實施操縱行爲。
合謀炒作熱點、操縱股價
具體過程來看,承立新計劃在2023年賣出“恆潤股份”股票,2023年7月16日,承立新與阮某簽訂《代持協議書》,以某私募產品受讓上述2495.26萬股“恆潤股份”。
隨後,2023年7月29日至11月8日,承立新、丁鍵、張亞洲等人操控上市公司發佈4份利好信息,拉擡“恆潤股份”股價。
上述期間,“恆潤股份”股價上漲96.65%,同期上證指數下跌6.86%、中證風電產業指數下跌10.30%,“恆潤股份”股價漲幅明顯優於同期上證指數和行業指數。
盈利約2052萬元,被罰沒超1.4億元
2023年7月10日至12月1日,丁鍵控制使用22個證券賬戶在股價下跌期間集中買入維持股價。
上述期間,賬戶組合計競價買入1575.45萬股,買入成交金額4.57億元;競價賣出1461.83萬股,賣出金額4.47億元,餘股113.67萬股,盈利2052.33萬元。
證監會認爲,承立新、丁鍵、張亞洲的上述行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爲。承立新、丁鍵、張亞洲在操縱過程中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屬於共同違法主體。其中,承立新、丁鍵應承擔主要責任,張亞洲承擔次要責任。
對此,證監會決定,對承立新、丁鍵、張亞洲合謀操縱“恆潤股份”行爲,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2052.33萬元,由丁鍵承擔;並處以1.23億元罰款,其中由承立新承擔6156.98萬元,由丁鍵承擔4925.59萬元,由張亞洲承擔1231.40萬元。
三人均被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與此同時,證監會決定,鑑於承立新、丁鍵的違法行爲嚴重擾亂證券市場秩序、在重大違法活動中起主要作用,情節較爲嚴重,張亞洲的違法行爲情節嚴重,對承立新、丁鍵分別採取8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張亞洲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原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中從事證券業務、證券服務業務或者擔任其他證券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此外,鑑於承立新、丁鍵的違法行爲影響證券交易秩序,情節嚴重,對承立新、丁鍵分別採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間內,除《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第六條第一款所規定情形外,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在證券交易場所交易上市或者掛牌的所有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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