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警察白嫖重判定讞 男大生又和女友「仙人跳」洗劫富少74萬

何姓男大生女友假裝吵架後去找富家子喝酒解悶,再趁機仙人跳強盜財物。(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臺北何姓男大生2017年間認識1名富家子,何男認爲對方好欺負,要自己的大陸女朋友假裝吵架,去找富家子喝酒解悶,再找廖姓男子前往恐嚇:「竟然跟人家的女朋友搞上」,富家子驚慌失措下,陸續交出提款卡、還陪着廖男、何男去郵局提錢,總計被洗劫74萬元,臺北地檢署4日依加重強盜罪起訴廖、何以及何的大陸籍女友等3人。

何男因爲在2018年初,和當時還在念大學的廖男聯手,透過網路找到從事交易女子後相約交易,再佯稱警察臨檢,恐嚇被害女子交出財物,甚至性侵得逞,最高法院已經依加重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判何男20年徒刑、廖男15年定讞。

▲何男找女友對富家子仙人跳強盜74萬元得逞。(示意圖/pakutaso)

檢警另外追查發現,何男和來臺求學的大陸籍喬姓女友交往期間,認識一名蔣姓男子,何男見蔣男家境不錯,2017年11月間,由喬女佯裝與何男吵架,約蔣男出去喝酒解悶,兩人不勝酒力,入住信義區一間飯店,但進房沒多久,喬女說肚子餓,跑去外面吃宵夜。

其實喬女是趁機把飯店房卡交給一旁埋伏等待的廖男,等喬女和富家子回房後,廖男和何男先後闖入恐嚇:「你竟然與人家的女友搞上!」富家子嚇到不敢反抗,讓廖男捆上膠帶後,交出提款卡及密碼

何男拿着卡片去領了14萬元,富家子又回家去拿了存摺去臨櫃領取60萬元交給何男等人,事後才報警提告,檢察官認定何男和喬姓女友、廖男都是強盜共犯,雖喬女已經離開臺灣,仍將3人依共犯加重強盜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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